請教關於專利師規則修改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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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rst (qrst)》之銘言:
: 專利師規則最近有修改,把選試50分及格條件取消。
: 去年應考且依新規則可及格的人,
: 可向考選部申請撤銷原(不及格)處分嗎?

先謝謝幾位版友提供看法。
我再補充後續得到資料:

◎「專利師考試規則」的法律位階?

由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
可以間接說明其係「法規命令」。


◎「法規變更」是否是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事實變更」?

陳敏老師於「行政法總論」一書中解釋為肯定。
理由係依據同法第123條第4款解釋。與 lonelyboat 版友所述相同。


◎「不及格」是否是「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

考試及格與否的決定是行政處分(司法院2810號解釋)
但,是否具持續效力我無法判斷。

「行政法總論」書中有舉一程序重開實例,節錄如下:
主管機關於3月1日,對B為停止營業之行政處分。同年6月1日,原據以停止營業
之法律被廢止。B得以之為由,請求主管機關重新進行行政程序,廢止原停止營
業之決定。


謹簡述如上~
除上述外,還有生效日、施行日、行政程序除外事項等爭點。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去年的應考人,有相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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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09-04-08
律師高考有相同情況的一堆 很久以前並不是固定錄取8%
Olive avatarOlive2009-04-10
那改8%之後 以前那些名次前8%但未錄取的人 有人變錄取嗎?
James avatarJames2009-04-10
大學聯考某一年開始不考三民主義~那可以拿前一年的成績
Zora avatarZora2009-04-12
不計三民主義來看嗎? 當然是不行! 考試成績也是有權利耗
盡啊:p 總不能考一次用幾十年吧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9-04-15
optik 版友舉的例子很容易瞭解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