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土地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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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台北市有土地六公畝,其中二公畝為自用住宅,
一公畝為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其餘三
公畝建屋並出租給公司,每公畝課稅地價1300萬元,
台北市累進起點地價為2200萬元,則甲全年應納稅額?

葉小姐於本年11月11日出售土地,土地面積為5公畝
,實際成交單價(每公畝)100,000元,公告現值為80,000元,
前次移轉(十一年前)公告現值為20,000元,適用消費者物
價指數120%,改良土地費用為120000。若該土地為都市土地
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應納稅額為何?


這兩題有難到我這個外系生,各位高手們幫個忙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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