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二代健保要上路阿,對於投資利得課稅2%這個制度,我看報紙
大意上的解釋是每筆獲利超過1000就要課2%,那這樣對於做短來說真的很痛
賠錢的交易要付錢,賺錢的交易要付2%,期權又很容易單筆獲利超過一千,
一整年課下來非常的痛,而且是每筆獲利後會當日結,還是月結,還是年度申報?
不好意思,報紙跟網路我都找不到後續的詳細說明
1.能有節稅高手可以分析一下要怎麼才能節稅嗎?
2.還是說這個東西只適用於證券類的股票利息所得?
3.每次交易付的千分之一證交稅不是可以抵綜所稅,那這個制度上路也可以
拿去抵綜所稅嗎? 沒有的話,不是變相被剝兩次皮?
先謝謝大家願意回應這個很枯躁的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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