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狀況是不是已經沒有答辯空間了?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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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版友


原說明書
claim 1.一種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c和/或d.

初審審查委員說c跟d為彼此性質不相類似的擇一形式界定,致申請範圍不明確,並用引證案
來證明"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d"早已是習知的,於是申復時就把d拿掉,變成

claim 1.一種XX,包含A和B,其中B具有c.

然後審查委員說這樣請求範圍乃實質擴大 @____@(初審核駁審定)

請問這樣的狀況如果提再審,還有可能會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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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的不是凱子,是凱子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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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ina avatarEdwina2010-12-17
改成同時具有 c和 d 啊.. 這樣範圍就變小了啊.
Mason avatarMason2010-12-18
你說初審申復,我想應該是做修正而非更正
不得擴大或變更是更正適用的法條(專64)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0-12-19
所以我想應該是可以接受修正(吧?)
Callum avatarCallum2010-12-23
(舉手)在一開始的claim裡d不就是非必備的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12-25
我不覺得有擴大阿! c, d or c+d included.
Ingrid avatarIngrid2010-12-30
why and/or in a claim ? (can't type chinese)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1-03
回樓上,我也覺得"和/或"出現在claim裡不太恰當,但當初寫
Puput avatarPuput2011-01-03
的人就是這樣寫了...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1-04
審定理由用的法條是?你這樣寫讓人覺得滿不可思議的…
Jack avatarJack2011-01-05
要讓網友公評的話可以等明年審查意見公開後把案號PO上來
^^或是要讓版上高手們給意見
Jack avatarJack2011-01-06
這樣資訊有限,版友就算有心,也很難給你正確的建議。
Sandy avatarSandy2011-01-11
話說回來 oa都回來了 應該也己經18個月 公開了吧?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1-01-14
不一定 如果是加速審 現在八成還沒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