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算有錯嗎? - 所得稅

Table of Contents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

我用財政部的綜合所得稅試算,
一位年收入300萬單身的人,
免稅額與扣除額都設預設值,也無扶養或子女,
一年要繳47萬的稅;

一位年收入100萬的人,
一樣免稅額與扣除額都設預設值,也無扶養或子女,
一年要繳5.4萬的稅,

而若是這兩人是配偶,
本人薪資300萬,配偶薪資100萬,
同樣的設定一年要繳69.1萬的稅,
也就是這兩人因為結婚一年要多繳16.7萬的稅...

請問這樣有算錯嗎?
感覺怪怪的...
因為兩人有婚姻關係要多繳稅,看起來很不合理,
難道確實是如此嗎?


--

All Comments

Olga avatarOlga2013-12-27
請問你配偶單獨申報就不用繳稅嗎??你只想到你自已部份而已
Joseph avatarJoseph2013-12-29
不用懷疑,所得稅的夫妻合併申報制本來就有婚姻懲罰問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1-02
這問題一直都存在,不過之前被大法官說違憲,可能之後修法
後這個問題會改善一點吧。
Carol avatarCarol2014-01-02
兩人未婚523560,結婚合併計算申報691400,結婚分開
Delia avatarDelia2014-01-05
計稅合併申報537240 或 509880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4-01-09
103年起可以分開計稅合併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