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贈與稅相關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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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曾經從我的帳戶轉帳給我的親人

共有400多萬的台幣金額

但其中200多萬是屬於遺產繼承

所以,我應該要把剩下的200多萬

先到國稅局報贈與稅呢?

還是等到今年5月報稅時

再一起提供繳納完遺產稅的證明呢?

其實,我不知道如何去解釋這400萬的金流

所以,我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呢?

(贈與的金額沒有超過220萬台幣)

懇請各位大大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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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蘇事件」,可參考以下Mobile01連結網址: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51&t=623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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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ma avatarIrma2021-01-01
因繼承、遺贈或贈與而取得之財產,免納所得稅。但取
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不在此限。(所得稅第四條第
1項第27款參照)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1-05
200多萬不是營利所得,是先寄放在我這的儲蓄而已!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1-01-08
分兩年返還,不就沒事了?
Oscar avatarOscar2021-01-11
要一年返還400萬,贈與人得舉證是消費寄託、借名登記
或其他原因而返還,不然被抓到的話,除了補繳稅金外
,還會處罰。
Hedda avatarHedda2021-01-13
了解,謝謝您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