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引述《plmx (醜人)》之銘言:
: : 我想請問一下
: : 我本身是學生
: : 可是我有打工
: : 所以當我與我父母合併申報時
: : 我的部份可不可以扣除75,000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 謝謝
: 只要你的所得是[薪資]所得,且達到75,000,就可扣除75,000,
: 未達則依實際金額扣除.
那請問一下ivysky大大(或者其他報稅達人)
我也是與我父母合併申報,但去年打工領薪時已被先扣6%
而我確定我去年的打工"薪資"所得低於 75,000 (約62,000)
那我要怎麼處理!?可以拿回被扣的6%嗎?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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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plmx (醜人)》之銘言:
: : 我想請問一下
: : 我本身是學生
: : 可是我有打工
: : 所以當我與我父母合併申報時
: : 我的部份可不可以扣除75,000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 : 謝謝
: 只要你的所得是[薪資]所得,且達到75,000,就可扣除75,000,
: 未達則依實際金額扣除.
那請問一下ivysky大大(或者其他報稅達人)
我也是與我父母合併申報,但去年打工領薪時已被先扣6%
而我確定我去年的打工"薪資"所得低於 75,000 (約62,000)
那我要怎麼處理!?可以拿回被扣的6%嗎?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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