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父親再婚的撫養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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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上前輩:

情況:

父親再婚,他的妻子(我的繼母)與我無血緣關係,無法院辦理收養手續
繼母未滿六十歲,無工作,無謀生能力
和父親共同居住,有長期共同生活的目的與事實

請問此情形我可以申報扶養我的繼母嗎?
該如何申報? 有需要附件或證明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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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8-05-06
既然無辦收養就不能扶養...後面的申辦和證明就免了吧
Steve avatarSteve2008-05-07
依照新修民法的規定 §1123第三項 雖非親屬而以永久共同生
Megan avatarMegan2008-05-12
活為目的的同居一家者,視為家屬.....檢附戶口名簿即可
Zanna avatarZanna2008-05-14
所以應該是可以....唉~新修民法好複雜喔 不能寫得白話點嗎
Cara avatarCara2008-05-17
如果不同戶籍 就寫張切結書吧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08-05-18
是無工作還是真的無謀生能力?如果只是沒工作的話不能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8-05-21
列報唷!雖然是民法的家屬,稅法上只能列為其他親屬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8-05-24
抱歉上面說的也不對,其他親屬必須年滿60歲且無謀生能
力, 未滿60歲即使無謀生能力也不能列報
Una avatarUna2008-05-25
對吼~~我少看了下一段: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