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今天第一次被不認識的車子擦撞
因為我停好車以後就離開
回來才發現車子被擦撞到側體伴隨明顯片痕
對方車子主動開到警局備案
然後我接到電話通知我去警局跟對方備案
然後給我一張紀錄單
這情況應該是對方是百分之百全責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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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再來的標準程序是怎樣呢?
是不是回我的保險公司用車體險
然後保險公司會再跟對方保險公司聯絡?
還是我應該要等對方保險公司聯絡?
因為不希望麻煩又希望交給保險公司
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呢,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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