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扶養父母,結果後來才發現父母已自꘠…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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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utsch (守得雲開見月明)》之銘言:
: 今天收到一張補稅通知書,
: 結果發現,在個人免稅額的部分只有77000元而已,
: 我記得我有填寫扶養親屬,
: 因為目前父母並無收入,並且年齡各是六十多、五十多歲,
: 仔細一看之後,才發現我爸在九十六年度時自己又跑去報稅了,
: 所以在我這張補稅單上,
: 有寫著重複申報的字樣,結果就是還得多繳一萬多元的稅金。
: 想請問,倘若我不想要繳這個稅金的話,
: 接下來可以怎麼作嗎?
: 此外,在版上看到的資訊是,只要在同一個申報戶申報,
: 也就是我、我父母一起來申報的話,
: 應該在就能加入撫養親屬的免稅額了吧?

增加免稅額的前提當然是沒有重複申報的情形
重複申報又都可以扣除免稅額的話
不就變成一個人有多個免稅額度了嗎

: 唉~一萬多塊,真的是很多耶~
: 真的是謝謝大家。

建議去看一下父母的所得資料
如果各類所得各不超過77000的話(含股利、利息等各類喔)
那請父親去戶籍所在地的國稅局申請註銷原申報資料
註銷完你那邊再去申請增加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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