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引證案 - 專利

By Margaret
at 2008-04-08T08:46
at 2008-04-08T08:46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rriver (river)》之銘言:
: 1.假設有一件引證案,其優先權日早於本案之優先權日
: 然而該引證案之公開日晚於本案之優先權日
: 可否用來作為核駁新穎性或進步性的引證案呢??
: 根據我目前查到的資料
: 應該是可以核駁新穎性。但無法用來核駁進步性
: 不知道這樣對嗎??
: 2.如果該引證案跟本案都是同一申請人
: 那麼上述狀況亦同嗎??
: 感謝大家細心解答
以下為印象..無法條根據
差點看不懂原po問什麼
原po的意思應該是..
引証案的優先權案 揭露了 a 其子案 揭露了 b
然後 在引証案的子案公開前
目標案 a+b 已申請并公開
問 a+b 是不是可克服引証案之優先權案之新穎性問題
2. 除了優先權之直接關係
發明人 不影響新穎性及進步性之認定
這也是為什麼 進行舉發檢索時
都先找同一發明人和公司的發明
特別是中國 和台灣這種不能聲請優先權的國家
常會發生台灣公開了 大陸才申請
前案打後案 省時方便 XD
發明人/申請人 不影響其新穎性的判定
1. 當引証案聲請優先權
那...其申請日會回溯到引証案之優先權日開始計算
作為其專利性的判斷日
""引證案之公開日晚於本案之優先權日""
= =|| 如果引証案之子案申請中 因為優先權日影響
其申請日比目標案的申請日早 利用擬置新穎性
後案還是可以被打掉 = =+
以上..後輩淺見 請指教
ps: 搞不好人家單單用引証案的優先權案
就夠打掉目標案了
特別是美國那種 貓起來進步性核駁申請的國家..
進步性真是太強大了
上星期處理一件運動機器案子的美國核駁案 才第一次核駁
審核官利用五個專利串起來駁一個獨立項 還真是大開眼界
讓我懷疑 成功核駁是不是有積效.
XD
--
: 1.假設有一件引證案,其優先權日早於本案之優先權日
: 然而該引證案之公開日晚於本案之優先權日
: 可否用來作為核駁新穎性或進步性的引證案呢??
: 根據我目前查到的資料
: 應該是可以核駁新穎性。但無法用來核駁進步性
: 不知道這樣對嗎??
: 2.如果該引證案跟本案都是同一申請人
: 那麼上述狀況亦同嗎??
: 感謝大家細心解答
以下為印象..無法條根據
差點看不懂原po問什麼
原po的意思應該是..
引証案的優先權案 揭露了 a 其子案 揭露了 b
然後 在引証案的子案公開前
目標案 a+b 已申請并公開
問 a+b 是不是可克服引証案之優先權案之新穎性問題
2. 除了優先權之直接關係
發明人 不影響新穎性及進步性之認定
這也是為什麼 進行舉發檢索時
都先找同一發明人和公司的發明
特別是中國 和台灣這種不能聲請優先權的國家
常會發生台灣公開了 大陸才申請
前案打後案 省時方便 XD
發明人/申請人 不影響其新穎性的判定
1. 當引証案聲請優先權
那...其申請日會回溯到引証案之優先權日開始計算
作為其專利性的判斷日
""引證案之公開日晚於本案之優先權日""
= =|| 如果引証案之子案申請中 因為優先權日影響
其申請日比目標案的申請日早 利用擬置新穎性
後案還是可以被打掉 = =+
以上..後輩淺見 請指教
ps: 搞不好人家單單用引証案的優先權案
就夠打掉目標案了
特別是美國那種 貓起來進步性核駁申請的國家..
進步性真是太強大了
上星期處理一件運動機器案子的美國核駁案 才第一次核駁
審核官利用五個專利串起來駁一個獨立項 還真是大開眼界
讓我懷疑 成功核駁是不是有積效.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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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8-04-10T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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