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幾個綜所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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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要考綜所稅,下午和同學討論時,
還是有幾個地方不太懂,想請教一下大師們XD

1.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是二選一
稅法輯要的房屋租金支出是說:"但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者,不得扣除"

所以是指什麼意思呢?
a.當兩者都有時,只能申報購屋借款利息
b.兩者選擇較高者報扣除額
c.隨便報哪個都行,就算傻子選少的一方報扣除額也OK

2.關於捐贈
我記得我在稅法輯要還是課本的地方有看到,如果是對大陸地區捐贈,
必須要是慈善...什麼民法規定的機構才能列入扣除額。

可是今天同學在問卻找不到在哪...
想請問有關海外捐贈的規定限制有哪些?

3.剛剛爬文找到一段有關夫妻申報:

"94年還沒結婚,95年報94年稅時當然要分開。
95年初結婚,96年報95年稅時,可以選擇要不要分開,選分開應該會比較划算。
之後就合併申報了"

某同學問說:那我如果是94年12/31結婚,95年報94年的綜所稅時,
要分開申報還是合併呢?(眾:好機車的日期= =)
是夫妻結婚的一年內都可以分開與合併二選一嗎?
(眾:你在哪看到的一年內? 某:忘了,還是我自己幻想的?!)

依照剛剛爬文的感覺,好像是選擇分開或合併都可以?


目前討論出這三個問題,希望有人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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