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專利合併申請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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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依據專利法規定,
屬於一個廣義的發明概念者,得於一申請案中提出。

廣義的發明概念是指什麼呢?
舉例來說,如果我發明一個折疊桌跟一個折疊椅,
這兩個的折疊機構不同,所以權利範圍也不同,
桌椅可以搭配使用,又能個別使用,
這樣可以合併申請嗎?

另外請教在以上案例中,
合併跟分割申請各有什麼優缺點呢?
我只知道合併可以省很多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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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18-02-17
簡單地說,桌子的獨立項以及椅子的獨立項至少有一個
相同技術特徵沒有被先前技術揭示。完整的答案請先將發
明內容準備好,然後約一家事務所洽談即可獲得。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2-22
有一種叫做專利審查基準的文件,到智財局網頁可以下載
,建議先看看,你問的問題有解答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2-24
何謂可搭配使用?
Ina avatarIna2018-02-27
的確找事務所問比較快
Ida avatarIda2018-02-28
關鍵字: 發明單一性
Leila avatarLeila2018-03-05
謝謝大家的說明,我再研究看看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3-05
想省錢就請新型啊。保證獲證。
Jacky avatarJacky2018-03-06
實務而言 就是差太多審查委員不爽找兩次才會接到的核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