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實務上「舉發不成立」可否提起行政救濟?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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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專利訴訟的問題,因為找了很久的資料找不到,所以想教板上的專家們:

依專利法67條,「任何人」均得舉發無效專利
如果「舉發不成立」被駁回,那這個舉發人能不能再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因為舊專利法第46條明定可以,但在2003時修法時刪除了
我找資料時有學者認為欠缺「訴訟權能」(欠缺權利及法律上利益),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但實務上似乎仍然可以提起,有人知道理由是什麼嗎?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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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rdy avatarHardy2009-11-24
撤銷之訴依通說可適用(處分)相對人理論
Olive avatarOlive2009-11-28
理由是無效專利會侵害到你實施技術的自由,可提訴願, 撤銷之訴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12-02
我查到的資料是用「課予義務訴訟」,不能用相對人理論
Olivia avatarOlivia2009-12-03
可以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一循環。還有注意一事不再理原則。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12-07
看起來撤銷訴訟是對授與專利權這個受益處分提起
提起人非處分相對人 的確可能有訴訟權能問題
要從利害關係人下手去解釋
James avatarJames2009-12-10
而課予義務訴訟則是對智財局應撤銷而未撤銷該專利所提起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12-14
則是可以從舉發人受有舉發不成立之處分在先去解釋
Dinah avatarDinah2009-12-17
但受有「舉發不成立」的處分,並不能用「相對人理論」去提課予
John avatarJohn2009-12-19
義務訴訟~所以才煩惱要去哪找訴訟權能,不知道「專利存在的排
Kama avatarKama2009-12-20
他效果」算不算是法律上利益受損害?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12-22
專利授益處分是有第三人效力(負擔), 就可以訴願, 撤銷之訴呀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12-25
我發現我錯了 提撤銷訴訟的對象是「舉發不成立」處分
Andrew avatarAndrew2009-12-28
因此訴訟權能如p大所述直接用相對人理論解決
而舉發人所得之勝訴判決僅撤銷舉發不成立之處分
Susan avatarSusan2009-12-29
智財局須就舉發另做處分 重新判斷專利有無得撤銷之理由
Hardy avatarHardy2010-01-03
至於第三人似乎不能直接就授與專利提出撤銷訴訟
Dora avatarDora2010-01-07
僅能在侵權訴訟提出專利無效理由作為攻防方法
Rae avatarRae2010-01-11
在客予義務訴訟部分我就不懂了 g大可否分享一下查到的資料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1-12
撤銷訴訟是訴願前置主義, 所以要先向智財局上級經濟部訴願
Rachel avatarRachel2010-01-16
舉發不成立之結果. 經濟部訴願決定駁回才能再向智財法院提訴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1-19
原po問題應該很單純,怎會引起這樣大的討論~真是稀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