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台灣有無類似美國CIP案的申請方式?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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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實驗室裡的研究作到一段落
想先把目前的成果申請專利(A案)
但之後這項研究還會有新的東西加進去(也許會當作B案)
而這部份有概略的想法 不過目前還沒有完整的研究結果
這種情況 B案在美國那邊似乎適用CIP案

那在台灣有沒有類似的方式可以用呢
如果沒有的話 對於未來申請B案時有沒有什麼建議呢?
如果把B案的想法寫在A案裡 未來A案會不會成為B案的引證案?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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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11-06
國內優先權,細節可以看智慧財產局網頁的相關說明
Adele avatarAdele2009-11-09
不建議使用國內優先權,B案技術與A案技術是否有明確的差異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11-12
還只是A案的延伸應用?
Edith avatarEdith2009-11-16
國內優先權,但與CIP不同點在於B案主張國內優先權之後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9-11-17
A案視同撤回,而且B案需要在A案申請後12月內提出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09-11-20
CIP無母案被撤回之問題,且提出時間的幾乎不受限制(前提
是A案還在審查程序中)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11-24
第二點,A案在B案申請前沒有公告或公開,自然無法作為新穎
Carol avatarCarol2009-11-25
性/進步性之核駁依據。原始申請人相同時,亦無法作為擬制
喪失新穎性之引證資料
Leila avatarLeila2009-11-26
若在A案公告或公開之後才提出B案,則A案可用於核駁/舉發
B案喪失新穎性/進步性
Queena avatarQueena2009-11-30
另,A案申請後,其他型式的公開(論文、產品、OOXX)也會
Olivia avatarOlivia2009-11-30
造成B案喪失新穎性/進步性
Lydia avatarLydia2009-12-02
實際情況還是要看A案揭露內容與B案的相關度
Ivy avatarIvy2009-12-04
JS大大建議你回應文章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