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實驗室裡的研究作到一段落
想先把目前的成果申請專利(A案)
但之後這項研究還會有新的東西加進去(也許會當作B案)
而這部份有概略的想法 不過目前還沒有完整的研究結果
這種情況 B案在美國那邊似乎適用CIP案
那在台灣有沒有類似的方式可以用呢
如果沒有的話 對於未來申請B案時有沒有什麼建議呢?
如果把B案的想法寫在A案裡 未來A案會不會成為B案的引證案?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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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先把目前的成果申請專利(A案)
但之後這項研究還會有新的東西加進去(也許會當作B案)
而這部份有概略的想法 不過目前還沒有完整的研究結果
這種情況 B案在美國那邊似乎適用CIP案
那在台灣有沒有類似的方式可以用呢
如果沒有的話 對於未來申請B案時有沒有什麼建議呢?
如果把B案的想法寫在A案裡 未來A案會不會成為B案的引證案?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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