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困擾的問題,想請教一下版上從事儲匯臨櫃職務的網友們的經驗談。
我媽有很大一筆放在家中的私房錢,交給我說就送給我了。
(另外有一個出嫁給有錢人的姊姊,出嫁後好像看不太起娘家,幾乎不再往來,
我媽向來既然她過得也優渥,加上數年前先父去世時家姊爭產的嘴臉,
當時讓她也就罷了;母親後來認為她自己的金錢不必要給家姊)
今年又是新的一年開始,我去問國稅局關於贈與的方式(在免稅額內)。
國稅局職員說就算是現金贈與,最好先將這筆現金存進我媽戶頭,再透過銀行的轉帳方式
有個紀錄,這樣將轉帳紀錄填寫贈與申報書至少有個紀錄,公務員受理才有依據。
而不是就真的一手交錢一手申報,這樣沒有「金額流動紀錄」的現金贈與,
國稅局職員是不會受理的。
對一般人而言,透過銀行轉帳來贈與的過程不會是問題。但麻煩的是,我媽數年前開始有
記憶退化的情形,當然不是一下子,而是逐漸逐漸一步一步退化。
依照目前我媽反應與表達的情況,我媽的徵狀會顯示在1.記憶力很不好、2.專注力很不好
,不定時會「魂遊太虛」,面對別人的問話,不是不知道答案,但反應明顯地慢。
依照其他主題的對話經驗,模擬如果發生在銀行儲匯櫃台假設如下:
已經在櫃台前了。
(進銀行前我媽也會說「嗯,去先存進戶頭再轉帳給你」。但我媽的記憶力只能維持
五分鐘(叫號等待通常就耗完了,五分鐘後她就會忘記她來銀行做什麼。)
1.行員:「你要轉帳給你小女兒嗎?」 & 我媽:「.......」(表情顯示在放空的狀態)
(等了10秒鐘的沉默以後,行員第二次問)
2.行員:「你要轉帳給你小女兒嗎?」 & 我媽:「.......」(同上)
(再等10秒鐘的沉默以後,行員第三次問)
3.行員:「你要轉帳給你小女兒嗎?」 & 我媽(突然回神):「什麼?」
4.行員第四次問:「你要轉帳給你小女兒嗎?」 & 我媽(終於慢慢點頭):「嗯,對。」
我實在不敢親自帶我媽去「實際去試試看到底行員會不會受理轉帳」,所以冒昧請教
網友們的業界實務。
因為如果依照以上對話的過程,行員會「很有耐心、很體諒」地認為我媽確實要轉帳贈與
給我?或是基於比較猶豫的態度,頂多接受存進我媽戶頭,但不接受轉帳--
這樣等於白白便宜了跟我家形同陌路的家姊,而且終究完成不了我媽想贈與給我的意思...
當然,銀行臨櫃職員有其難處我知道。所以我請教實務上的經驗談的用意是在於,
我先搞清楚實務:
a.如果實務上行員傾向接受我媽上述徵兆下的慢了不只一拍的遲緩意思表達
(而且表情一開始還顯示在放空的狀態),那麼就跟我媽去銀行轉帳。
這是因為大筆現金放家中還是有不管遭小偷啦、火災啦等等風險,
能入賬就免去這些風險。
ps.但不適合直接入我自己的帳戶。因為這樣缺乏「轉帳紀錄」。
國稅局強調:要有「轉帳紀錄」。不然不受理申報--然後國稅局通常也查得出來我「既然
增加那一大筆存款」卻「沒有按程序完成申報」,我就違反贈與稅法什麼的會被罰款。
b.但是如果銀行職員看我媽上述狀況,假設會認為我媽已經意思表達上不太正常,
因此礙難受理的話,那麼是不是只好如我一些姊妹淘說的:就接受我媽的現金放在家裡
自行看日後怎麼充作10年份的生活費或什麼的;不然,多此一舉沒事找事,存進我媽戶頭
固然是沒問題(因為對我媽有利)。
但要從我媽戶頭轉帳給我(來表達贈與,以便後續進行報稅)時,行員可能「基於保護
客戶財產」的出發點,一旦看我媽反應就是特別遲緩,行員是不是就不便執行轉帳,
這樣那筆原本我媽要給我的私房錢,從此彷彿凍結在戶頭中,等我媽往生後作為遺產的
一部分,白白便宜了貪財又形同陌路的家姊....
換言之姊妹淘們的意思是:那筆現金就不要打擾銀行,而乾脆直接放家裡慢慢用好了?
國稅局總查不到「這種『絕不存入任何戶頭』的現金」的使用,然後裁罰逃漏贈稅吧....
到底該採a.方法或b.方法,重點在於銀行實務上通常怎麼看待我媽上述遲緩表達的意思。
櫃台行員究竟經驗上會怎麼看待我上述提供的假設對話情境,我想請教一下。
(如上所述,那個我媽的沉默時段很令人當場尷尬,我不傾向「親身實驗看看再說」)
此外,我媽對其名字中筆劃比較複雜的一個字,已經無法書寫完整,就是會缺好幾筆劃。
這樣子,無法完整簽名於「委託書」讓我代為去銀行辦理,所以採「委託辦理」這個方式
能採用嗎?或是實務上就無法受理沒有完整簽名的委託書/授權書?
感謝儲匯臨櫃職務網友對本文相關問號方面的經驗談,謝謝。
--
我媽有很大一筆放在家中的私房錢,交給我說就送給我了。
(另外有一個出嫁給有錢人的姊姊,出嫁後好像看不太起娘家,幾乎不再往來,
我媽向來既然她過得也優渥,加上數年前先父去世時家姊爭產的嘴臉,
當時讓她也就罷了;母親後來認為她自己的金錢不必要給家姊)
今年又是新的一年開始,我去問國稅局關於贈與的方式(在免稅額內)。
國稅局職員說就算是現金贈與,最好先將這筆現金存進我媽戶頭,再透過銀行的轉帳方式
有個紀錄,這樣將轉帳紀錄填寫贈與申報書至少有個紀錄,公務員受理才有依據。
而不是就真的一手交錢一手申報,這樣沒有「金額流動紀錄」的現金贈與,
國稅局職員是不會受理的。
對一般人而言,透過銀行轉帳來贈與的過程不會是問題。但麻煩的是,我媽數年前開始有
記憶退化的情形,當然不是一下子,而是逐漸逐漸一步一步退化。
依照目前我媽反應與表達的情況,我媽的徵狀會顯示在1.記憶力很不好、2.專注力很不好
,不定時會「魂遊太虛」,面對別人的問話,不是不知道答案,但反應明顯地慢。
依照其他主題的對話經驗,模擬如果發生在銀行儲匯櫃台假設如下:
已經在櫃台前了。
(進銀行前我媽也會說「嗯,去先存進戶頭再轉帳給你」。但我媽的記憶力只能維持
五分鐘(叫號等待通常就耗完了,五分鐘後她就會忘記她來銀行做什麼。)
1.行員:「你要轉帳給你小女兒嗎?」 & 我媽:「.......」(表情顯示在放空的狀態)
(等了10秒鐘的沉默以後,行員第二次問)
2.行員:「你要轉帳給你小女兒嗎?」 & 我媽:「.......」(同上)
(再等10秒鐘的沉默以後,行員第三次問)
3.行員:「你要轉帳給你小女兒嗎?」 & 我媽(突然回神):「什麼?」
4.行員第四次問:「你要轉帳給你小女兒嗎?」 & 我媽(終於慢慢點頭):「嗯,對。」
我實在不敢親自帶我媽去「實際去試試看到底行員會不會受理轉帳」,所以冒昧請教
網友們的業界實務。
因為如果依照以上對話的過程,行員會「很有耐心、很體諒」地認為我媽確實要轉帳贈與
給我?或是基於比較猶豫的態度,頂多接受存進我媽戶頭,但不接受轉帳--
這樣等於白白便宜了跟我家形同陌路的家姊,而且終究完成不了我媽想贈與給我的意思...
當然,銀行臨櫃職員有其難處我知道。所以我請教實務上的經驗談的用意是在於,
我先搞清楚實務:
a.如果實務上行員傾向接受我媽上述徵兆下的慢了不只一拍的遲緩意思表達
(而且表情一開始還顯示在放空的狀態),那麼就跟我媽去銀行轉帳。
這是因為大筆現金放家中還是有不管遭小偷啦、火災啦等等風險,
能入賬就免去這些風險。
ps.但不適合直接入我自己的帳戶。因為這樣缺乏「轉帳紀錄」。
國稅局強調:要有「轉帳紀錄」。不然不受理申報--然後國稅局通常也查得出來我「既然
增加那一大筆存款」卻「沒有按程序完成申報」,我就違反贈與稅法什麼的會被罰款。
b.但是如果銀行職員看我媽上述狀況,假設會認為我媽已經意思表達上不太正常,
因此礙難受理的話,那麼是不是只好如我一些姊妹淘說的:就接受我媽的現金放在家裡
自行看日後怎麼充作10年份的生活費或什麼的;不然,多此一舉沒事找事,存進我媽戶頭
固然是沒問題(因為對我媽有利)。
但要從我媽戶頭轉帳給我(來表達贈與,以便後續進行報稅)時,行員可能「基於保護
客戶財產」的出發點,一旦看我媽反應就是特別遲緩,行員是不是就不便執行轉帳,
這樣那筆原本我媽要給我的私房錢,從此彷彿凍結在戶頭中,等我媽往生後作為遺產的
一部分,白白便宜了貪財又形同陌路的家姊....
換言之姊妹淘們的意思是:那筆現金就不要打擾銀行,而乾脆直接放家裡慢慢用好了?
國稅局總查不到「這種『絕不存入任何戶頭』的現金」的使用,然後裁罰逃漏贈稅吧....
到底該採a.方法或b.方法,重點在於銀行實務上通常怎麼看待我媽上述遲緩表達的意思。
櫃台行員究竟經驗上會怎麼看待我上述提供的假設對話情境,我想請教一下。
(如上所述,那個我媽的沉默時段很令人當場尷尬,我不傾向「親身實驗看看再說」)
此外,我媽對其名字中筆劃比較複雜的一個字,已經無法書寫完整,就是會缺好幾筆劃。
這樣子,無法完整簽名於「委託書」讓我代為去銀行辦理,所以採「委託辦理」這個方式
能採用嗎?或是實務上就無法受理沒有完整簽名的委託書/授權書?
感謝儲匯臨櫃職務網友對本文相關問號方面的經驗談,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