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股權課稅 科技業要求不溯既往 - 稅務

By Megan
at 2004-05-28T00:01
at 2004-05-28T00:01
Table of Contents
■ 記者李珣瑛/新竹報導
針對財政部4月30日發布員工認股權課稅新制,新竹科學園區高科技廠商昨(26)日強烈反
應,園區同業公會昨天向財經部會及立法院等單位發出陳情函,提出「不追溯既往」等六
點建議,希望政府不要抹煞「員工認股權」制度的美意。
除了這項陳情,各界對於財政部技術入股所得課稅及員工分紅擬改時價課稅等,反彈聲浪
極大,企業界與經貿單位對財政部「租稅公平」發出不平之鳴。
財政部昨天已經獲悉竹科廠商的意見,但由於事涉租稅政策,財政部長林全與賦稅署官員
昨天多不願對此表示意見。
科學園區公會理事長童兆勤表示,前幾年經濟景氣欠佳,許多未獲利廠商無法給予員工分
紅配股,紛紛實施「員工認股權」制度,用來做為留住人才的激勵措施。根據統計,全國
目前實施此制度的廠商,不限於高科技廠商,已經多達136家。
童兆勤指出,三年前受景氣波動影響最大的DRAM產業,是最早實施「員工認股權」制度的
產業,竹科的世界先進、力晶、茂德、華邦等大廠,陸續自去年起進入執行期。今年卻無
預警地,接獲扣繳憑單,被通知需繳納去年執行「員工認股權」的差價稅負。
童兆勤強調,由科學園區同業公會發出陳情函,是要突顯產業界強烈反對的意見,既然政
府不課徵「證所稅」,就沒有針對「員工認股權」差價課稅的道理。公會的六項建議包括
:
一、請財政部給予寬限期、且不溯及既往課稅:建請給予三個月寬限期,且不溯及既往,
自8月1日起執行認購者,才認列其所得課稅,以召公信。
二、請經濟部訂定長期持有的獎勵措施:頒布差價課稅已嚴重戕害員工認股權立法原意,
為維繫員工認股權的激勵效果,宜另公告明定員工認購後長期持有的配套獎勵措施。建議
應對員工執行認股權證取得股票後,持有股票滿一年者得減半課稅,持有滿二年者得不予
計入其所得課稅。
三、請財政部參考美國制度放寬課稅的時間點:除長期持有獎勵外,應增列認股權執行時
的獎勵措施,並將發行員工認股權符合持有期間規定者,參酌放寬課稅時點至處分股票時
,給予適當租稅獎勵優惠。
四、建議證期會將特定人的員工認股權排除「歸入權」的適用:差價課稅後對公開發行公
司經理人等特定人,六個月內出售時尚需受歸入權約束,非常不合理。除非訂定有配套長
期持有的獎勵措施,否則應將該等特定人以員工認股權購入的股份,排除在歸入權適用範
圍外。
五、證期會對符合規範的員工認股權證計畫,其差價視同資本利得免予課稅。
六、請財政部訂定再出售低於時價的補償措施,及明定其可扣除成本與必要費用為何的相
關配套措施。
【2004/05/27 經濟日報】
--
針對財政部4月30日發布員工認股權課稅新制,新竹科學園區高科技廠商昨(26)日強烈反
應,園區同業公會昨天向財經部會及立法院等單位發出陳情函,提出「不追溯既往」等六
點建議,希望政府不要抹煞「員工認股權」制度的美意。
除了這項陳情,各界對於財政部技術入股所得課稅及員工分紅擬改時價課稅等,反彈聲浪
極大,企業界與經貿單位對財政部「租稅公平」發出不平之鳴。
財政部昨天已經獲悉竹科廠商的意見,但由於事涉租稅政策,財政部長林全與賦稅署官員
昨天多不願對此表示意見。
科學園區公會理事長童兆勤表示,前幾年經濟景氣欠佳,許多未獲利廠商無法給予員工分
紅配股,紛紛實施「員工認股權」制度,用來做為留住人才的激勵措施。根據統計,全國
目前實施此制度的廠商,不限於高科技廠商,已經多達136家。
童兆勤指出,三年前受景氣波動影響最大的DRAM產業,是最早實施「員工認股權」制度的
產業,竹科的世界先進、力晶、茂德、華邦等大廠,陸續自去年起進入執行期。今年卻無
預警地,接獲扣繳憑單,被通知需繳納去年執行「員工認股權」的差價稅負。
童兆勤強調,由科學園區同業公會發出陳情函,是要突顯產業界強烈反對的意見,既然政
府不課徵「證所稅」,就沒有針對「員工認股權」差價課稅的道理。公會的六項建議包括
:
一、請財政部給予寬限期、且不溯及既往課稅:建請給予三個月寬限期,且不溯及既往,
自8月1日起執行認購者,才認列其所得課稅,以召公信。
二、請經濟部訂定長期持有的獎勵措施:頒布差價課稅已嚴重戕害員工認股權立法原意,
為維繫員工認股權的激勵效果,宜另公告明定員工認購後長期持有的配套獎勵措施。建議
應對員工執行認股權證取得股票後,持有股票滿一年者得減半課稅,持有滿二年者得不予
計入其所得課稅。
三、請財政部參考美國制度放寬課稅的時間點:除長期持有獎勵外,應增列認股權執行時
的獎勵措施,並將發行員工認股權符合持有期間規定者,參酌放寬課稅時點至處分股票時
,給予適當租稅獎勵優惠。
四、建議證期會將特定人的員工認股權排除「歸入權」的適用:差價課稅後對公開發行公
司經理人等特定人,六個月內出售時尚需受歸入權約束,非常不合理。除非訂定有配套長
期持有的獎勵措施,否則應將該等特定人以員工認股權購入的股份,排除在歸入權適用範
圍外。
五、證期會對符合規範的員工認股權證計畫,其差價視同資本利得免予課稅。
六、請財政部訂定再出售低於時價的補償措施,及明定其可扣除成本與必要費用為何的相
關配套措施。
【2004/05/27 經濟日報】
--
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抵利型房貸戶利息收入要申報

By Barb Cronin
at 2004-05-27T23:57
at 2004-05-27T23:57
Re: 刷卡繳稅 哪張最省?

By Emily
at 2004-05-27T23:54
at 2004-05-27T23:54
倒數5天 300萬戶尚未報稅

By Emma
at 2004-05-27T23:53
at 2004-05-27T23:53
刷卡繳稅 哪張最省?

By Quanna
at 2004-05-27T21:28
at 2004-05-27T21:28
Re: 稅務問答》兩屋打通 只能申報一戶房貸利息

By Audriana
at 2004-05-27T17:58
at 2004-05-27T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