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azycow (牛牛)》之銘言:
: 在去年的薪資單中
: 加班費部份有分為「免稅加班費」和「應稅加班費」這兩個項目
: 而在最近收到的扣繳憑單中
: 公司呈報的給付總額有包含到這些加班的費用
: 所以我想問一下
: 「免稅加班費」和「應稅加班費」應該算入要報稅的給付總額嗎?
: 我本來以為
: 「免稅加班費」不用算
: 「應稅加班費」要算
簡單的說,一個月46小時內的加班費免稅,超過部分應稅。
1113 加班費免納所得稅標準如何?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1.機關團體員工,依政府規定標準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
2.公私營事業員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和第32條規定的限度內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
所得稅,不分男工女工,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
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3.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的目的,在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執
行職務支領的加班費,金額如果符合前面規定標準範圍以內,免納所得稅,加班時
數,可以不計入「每月平日延長之工作總時數」內計算。例如一位男工如果在一個
月內正常工作天中已加班49小時,46小時的部分依規定可以免稅,另外超過的 3小
時加班費則要併入薪資所得課稅,如果在國定假日又加班了 8小時,只要他所領的
加班費符合勞基法的標準,這8小時的加班費仍然免稅。
(財政部74年5月29日台財稅第16713號函)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8872&ctNode=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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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年的薪資單中
: 加班費部份有分為「免稅加班費」和「應稅加班費」這兩個項目
: 而在最近收到的扣繳憑單中
: 公司呈報的給付總額有包含到這些加班的費用
: 所以我想問一下
: 「免稅加班費」和「應稅加班費」應該算入要報稅的給付總額嗎?
: 我本來以為
: 「免稅加班費」不用算
: 「應稅加班費」要算
簡單的說,一個月46小時內的加班費免稅,超過部分應稅。
1113 加班費免納所得稅標準如何?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1.機關團體員工,依政府規定標準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所得稅。
2.公私營事業員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和第32條規定的限度內支領的加班費可免納
所得稅,不分男工女工,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
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3.機關、團體、公私營事業員工為雇主的目的,在國定假日、例假日、特別休假日執
行職務支領的加班費,金額如果符合前面規定標準範圍以內,免納所得稅,加班時
數,可以不計入「每月平日延長之工作總時數」內計算。例如一位男工如果在一個
月內正常工作天中已加班49小時,46小時的部分依規定可以免稅,另外超過的 3小
時加班費則要併入薪資所得課稅,如果在國定假日又加班了 8小時,只要他所領的
加班費符合勞基法的標準,這8小時的加班費仍然免稅。
(財政部74年5月29日台財稅第16713號函)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8872&ctNode=1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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