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房租支出以及扶養母親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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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母不到60歲,無收入
但是之前有買一間套房給小弟自住(套房登記在家母名下)

房租最多可申報120000
扶養未滿70歲的親屬可扣除77000

但是如果我兩項都申報的話
是否變成
120000(房租支出)+77000(扶養)-120000(家母的收入)=77000
等於只能扣除77000
所以不要申報扶養家母的話
反而可以扣除120000的房租支出
這樣的想法正確嗎?

此外,我有個欠卡債被多家銀行發出存證信函的老姐
去年她的老闆薪水都是直接給她現金,避免被銀行扣到
這種情況下,我可以申報扶養我姐嗎?

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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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dame avatarMadame2009-05-01
看了不是很懂。你租房的金額剛剛好等於你母親的收入?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5-02
若你姐年滿二十歲且未在學,除非她無謀生能力,否則你不能
Ursula avatarUrsula2009-05-06
申報扶養她。"無謀生能力"之定義請爬文,我想應該是不符合
[釋函] 所稱無謀生能力之認定原則
文章代碼(AID): #16Ff4YLj (tax)
John avatarJohn2009-05-10
先請他去跟老闆確定97年有沒有被申報所得上去,不然明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9-05-12
天開始去國稅局查調所得看所得狀況,是否無謀生能力。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05-15
只要有超過77000的所得,就一定不能列報撫養。
Ula avatarUla2009-05-18
姐姐>20又沒殘障手冊或是重病難起 不能被報扶養 報了也會被剔
Poppy avatarPoppy2009-05-20
倒是姐姐那邊要注意 老闆說不報搞不好還是報了20幾萬
Kelly avatarKelly2009-05-22
去國稅局查所得。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9-05-22
不是無所得/沒收入就是無謀生能力啊... 看一下板大的文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9-05-26
我剛剛看成房子是租給你弟弟 XDDDDDDDDDDD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9-05-28
我對"房租"這部分不熟,留給別人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