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期家母 (同時是要保和受益人) 幫我投保了幾口終生壽險,到目前為止,
有一件繳費期滿,有些還在正常繳費件,當然失效停效的也有。
因為之前家裡經濟狀況不好,有一陣子是用信用卡在轉錢,
所以導致現在家母每月領薪水,新資明細表上會出現諸如
xxxx 元扣還給國泰世華銀行
xxxx 元扣還給台新銀行
xxxx 元扣還給中國信託銀行
這些。大概每月拿到手上的錢不到實領薪水的一半。
據她所說,那些保單連解約也不行,因為要保人是她,@@?
詳細法條情況我是不清楚,但是想請問一下如果依上述這種情況,
若要保人死亡但其卡債仍未還清,薪水還還繼續遭法院裁定扣還給銀行,
那她所投保的保險會如何處置呢?
繳費期滿的應該不影響吧?
所以到時就得我這個被保險人同時也是要保人兒子去更改受益人?
不然到時沒受益人就變成我的遺產?
保險費還沒繳完的呢?趁現在去加保新要保人豁免附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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