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稅單裡一筆不應存在的收入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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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是一般巿場菜販,收入不固定所以從來沒有在報稅的
前幾年因為親戚開餐廳,由我爸送菜,對方開收據關係辦了營利事業憑證,
也刻了公司行號專用章
不過三年前因為財務糾紛已經沒有再送那家餐廳了
不過我爸為了對方方便,把那顆公司行號專用章放在那邊沒有收回來
而且也先蓋了一堆空白收據讓對方填金額

好些年開始爸的名下都會出現一筆七萬多的營利所得
讓我連續補了三、四年近萬元的稅款
去年五月就問過我爸96年有沒有收入,也去國稅局查過只有利息而已
今天收到的補稅單又是同樣的數字,同樣的名目
想請問一下國稅局那邊有沒有辦法可以查到這筆收入是從哪邊申報出來的
有沒有可能是對方利用我爸留下來的印章假裝和我爸有買賣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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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02-07
我猜測應該是小規模營利事業的所得,按稅法規定~獨資或合夥
的營利所得必須計入綜所稅申報(有一個公式...)
Edwina avatarEdwina2009-02-12
你爸應該是負責人或合夥人吧..如果不要每次都看到這筆
快去變更公司資料吧
Thomas avatarThomas2009-02-15
另外~此筆所得是不會出現在國稅局5月提供的所得清單中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02-20
營業稅那三個月一次的稅單的加總除以百分之一在乘百分
六就是你該申報的總金額
Ivy avatarIvy2009-02-23
白白幫人家繳三年的稅 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