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信託財產,受託人課徵營業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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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Brianna
at 2010-01-25T01:5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moft (超越自己)》之銘言:
: ※ 引述《Nato ()》之銘言:
: :(恕刪)
: 簡單回應幾個觀念:
: 一、營業稅是消費稅(或稱銷售稅),在我國係針對銷售貨物或勞務(除4章2節部分以外)
: ,按照銷售額計課銷項稅額;而所得稅則是針對(交易)所得課徵;二稅的稅基不同
: ,課稅的理論也不同,但就是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 二、正因為受託人係自然人,但已有受託代銷貨物之行為,已然構成營業稅法所稱之營
: 業人,但未辦營業登記,且未符營業稅法8-1條規定,故而國稅局依財政部92年2月
: 26日台財稅字第0920451148號令規定,輔導受託人依法補辦營業登記及依規定開立
: 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
: 三、系爭銷售標的乃係銷售貨物(房屋),故應按房屋之銷售額開立發票報繳營業稅,此
: 與房仲業者銷售勞務(仲介勞務)不同。誠如superidea大所言,此例受託人沒有從
: 委託人取得報酬(佣金),否則,二者均應報繳營業稅。
: 綜上,superidea大與ting701大所述觀念尚符稅法規定,至於原po,程度亦佳,只可惜
: 因為出發點就是從節稅規劃開始,其目的亦復如是,動機與目的稍有偏差,其論述邏輯
: 亦會有所偏差。
: 結論建議:請依照國稅局的通知,趕緊去補辦營業登記&依法繳稅,俾免逾期違章受罰。

感謝各位版友給我很多方向以及觀念。
尤其是s大以及t大。而這位m大感覺更是很通曉稅務法令。
(其實你回答的也很有國稅局人員的fu~)

我可以再針對您說的再拜託您幫我解答疑惑嗎?
我只是想要讓我的疑問完全解開。才甘願被課這條稅呀。
我真的就是想省稅而已。

首先我完全認可也了解受託人(B)必須被課營業稅。(經過大家的解釋以及我查的法條)
所以我也是收到輔導函就前去國稅局準備辦理營業登記。
好死不死我(A)跟我爸(B)就剛好去年把房子賣掉,因此必須被課營業稅。

問題一:

我今天的著重點在於受託人(B)他到底 銷售貨物 或者 勞務 ?
我認為B沒有銷售貨物,如何課徵他銷售貨物的營業稅呢。

配合M大提的第三點,我說明我的情況。
該房屋是由我的帳戶購買,賣給C時,C的款項也完全付給A。
B並無接收任何該房產買賣之金錢。取得的資金流向也沒有由C給B的部分。
也就是B完全沒碰到任何一毛錢。

也就是B看著A把東西賣給C,只是因為信託關係,須由B負責簽約。
然後一毛錢沒碰到,就必須課徵營業稅的 銷售貨物 的部分。
我認為明明是 A賣給C呀,所以A被課徵所得稅。
B實際行為,應該是 提供勞務。

不知是否合合理?

問題二:

如果其實你認定B有簽約就是 銷售貨物。
那麼,銷售貨物總可以有進項吧。
也就是A→B這段應該要有一個進項可以抵扣。
(例如我當初房屋價款約180萬)

但因為信託關係。
營業稅第三條之一規定:A→B不視為銷售。
造成我也沒有進項可以抵扣,因此單就銷項去課徵營業稅。

那麼A→B不視為銷售,信託財產到了B到底代表的是什麼意義呢?
我的解讀之一:還是意旨,信託財產明明還在A身上?
那就該導到A銷售貨物給C, B提供 勞務。

問題三:(延續問題二)

如果A→B不視為銷售,但我管你的,B就是銷售貨物給C
因此課徵200萬元5%營業稅,那麼B到底什麼緣故無法抵扣進項呢
就因為營業稅法規定A→B不視為銷售?
背後的的道理到底是什麼呢?


問題四:

感謝T大也說明有代銷貨物業者也被課營業稅與營所稅。
M大也說明營業稅是消費稅的概念。
但我真的不了解營業稅跟營業所得稅的差別在哪?
如果做個生意,營業額要被課,賺多少錢也要被課一次,是這樣的意思嗎?

我以為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就是把他們含在裡面課稅。
或者互相補充 (我應該是錯的,可否告訴我他們的差別?)

那我的案例中, B需不需要課徵營業所得稅呢?


最後: 我有一點疑惑就是,稅法應該就是針對營業人或者個人
在租稅公平的情況下課徵的,不管個人或者營業人,有賺取的部分
國家才課徵稅收。所得稅法前三條應該就是這樣的意思吧。

B在我的案例中,賺不到任何一毛,卻要課徵營業稅。
(頂多B該跟A收錢,然後課那個部分才是)
我絕得很不合裡。
如果是M大的消費稅概念,可能可以解釋吧。
但我真的不了解消費稅的概念。


很抱歉,寫到這裡我也蠻紊亂的。
畢竟我本身對於稅法的素養很弱,其實也是這次遇到才開始認真去查。
很難以充足的法源背景去理解我被課稅的原因在哪。

我提出的想法都是針對 到底 B 提供的是銷售貨物 或者 提供勞務
而去做思考與查詢條例。

我就是認為國稅人員直接認定B是銷售貨物,或者我的案例中,只有一個
200萬元的銷項,就認定該課這個部分,而沒有思考到B他實際上、實務上
到底做了什麼?

如果你試著像我一樣,一開始就認為B提供的是勞務,而沒有銷售貨物。
那麼可能就會像我一樣覺得被課的莫名其妙。

如果只是法條在那邊繞來繞去,然後就必須被課稅,我就真的很生氣。
但若有個能夠完全知曉來龍去脈的人,也許就能點出我的無知了。

(我想也許應該有版友覺得我找了一堆法條來辯護,只是強辭奪裡,
但我真的是希望能夠在此找到一些資訊與知識來充足我的案例情況)

最終,我以個人的想法與事實是,我賠錢賣房產,我爸(受託人B)
陪我東奔西走,花油錢、整理房子。結果因為信託這個關係。
被卡到繳一個營業稅,而且還是他 銷售貨物 部分,超不甘願的。

謝謝S大提醒,我若後有信託財產準備處分,必先塗銷信託關係。
以免自找苦吃。

明日去找國稅局人員討論後,再行說明狀況。
(我已經有心理準備遇到M大以上的回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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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租稅公平 積極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

Joe avatar
By Joe
at 2010-01-25T01:05
新聞稿 (99年1月25日) 【為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將積極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積極輔導營業人誠實報繳營業稅」為財政部本(99)年 度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之一,該局為配合本項作業,近期將針對營業人以個人或家庭 之消費支出充當公司行號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

基金獲利需不需要報稅?

Daniel avatar
By Daniel
at 2010-01-24T23:06
我最近買了兩支基金 一是國泰科技生化 另一支是宏利亞太入息債券不配息 我想請問基金的獲利需不需要報稅? 如果要的話有額度的限制嗎? 因為我買的不多 獲利也不高只是想知道基金獲利報稅的狀況 請各位大大能指點 - ...

處分信託財產,受託人課徵營業稅?

Yedda avatar
By Yedda
at 2010-01-24T19:28
※ 引述《Nato ()》之銘言: :(恕刪) 簡單回應幾個觀念: 一、營業稅是消費稅(或稱銷售稅),在我國係針對銷售貨物或勞務(除4章2節部分以外) ,按照銷售額計課銷項稅額;而所得稅則是針對(交易)所得課徵;二稅的稅基不同 ,課稅的理論也不同,但就是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二、正因為受 ...

處分信託財產,受託人課徵營業稅?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0-01-24T16:13
1.所有營利事業除了報繳營業稅外, 每年也都要報繳營所稅, 並沒有重複課稅的問題 2.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在該法的第2條明定, 其中之ㄧ就是銷售貨物或勞務的營業人, 本法並沒有規定這個貨物是不是要有所有權, 只要營業人有這個行為就要課營業稅, 要不然目前實務上有不少寄銷品或是受託代銷 ...

處分信託財產,受託人課徵營業稅?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0-01-24T15:16
分析之前,先講一個於事無補的事... 在受託人處分信託資產之前,應先終止信託契約,就可以避掉營業稅。 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同一個人,終止信託契約是可以的。 ------------------------ 點子分析最不專業之分隔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