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報扶養我在學的妹妹&母親
妹妹的健保費是跟在媽媽底下
用網路報稅列舉扣除時可以選媽媽的名字列舉健保費
但卻沒有妹妹的名字可以選來列舉健保費...
是不能列舉妹妹的健保費嗎?
還是把妹妹的健保費加在媽媽的名字底下報就可以?
另妹妹有用助學貸款
爬文說好像可以列舉特別扣除額
但我找不到這個選項可以列舉
是因為必須要是"子女"才可以列舉特別扣除額嗎?!
因為爬文沒看到類似的問題...
看"9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說明"網頁似乎也寫的不是那麼詳細(還是我看不懂 囧)
還請版上高手幫忙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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