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憑證+信用卡繳費+重報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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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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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三點都做過,可是因為是報稅新手(會怕怕),所以還是發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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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標題,我用自然人憑證使用列舉扣除,

在最後的計算及上傳選擇用信用卡繳款

但後來我發現我有一條醫療費用沒有列舉到

所以打算重報

我現在還沒去繳錢(因為是信用卡咩),

也還沒跟銀行取消授權

但我重新打開軟體申報到[標準或列舉扣除]這一個步驟的時候

我要新增我的醫療費用

它卻顯示[已有醫療及生育費之列舉扣除資料,不得再次輸入]

這是為什麼啊?

是我不能重新申報嗎(因為我之前已上傳)?

還是因為我尚未取消銀行授權的關係@@?

又或者是因為什麼其他的問題咧?

希望可以幫我解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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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2-05-27
不要用「新增」 直接在舊的資料按key正確資料後按「修改」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5-28
因為全戶的醫療生育扣除額只會歸在納稅義務人名字下,
Linda avatarLinda2012-05-31
所以只要在醫療生育費扣除額那欄打上正確金額再按修改
Lily avatarLily2012-06-01
另信用卡授權部分請參考 文章代碼(AID): #18A_EIeb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