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紀念品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 稅務問答

鹿港鎮王先生問:

公司為召開股東會所購買贈送股東的紀念品,請問此筆進項稅額,是否可申報扣抵銷項稅

額?

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答覆:

王先生所經營的公司召開股東會時,為贈送股東購買的紀念品,所支付的進項稅額,因上

開紀念品的饋贈與推展業務無關,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

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公司所購買交際應酬用的貨物或勞務,所支付進項稅額,

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查詢相關內容請洽(04)7274325轉304邱小姐)

【2004/08/05 經濟日報】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