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農地無力繳交遺產稅擬用土地抵稅(已解決) - 稅務
By Anthony
at 2009-12-10T00:52
at 2009-12-10T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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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幫忙.. 我幾乎快跑出來了.. 忍不住先把進度報告出來
有關的親戚每個人加起來總共只要付不到五萬塊錢..
因為國稅局那邊說幾十年前死亡的人早已超過核課期..免稅..
地方稅的部份.. 課五年的.. 加一加沒幾萬..
兩三年前在土地代書那邊辦了一筆很小的..
被土地代書一個人收五萬的服務費.. 外加20萬的"稅金"!
一定是被當凱子了...
親戚說要包給我一個大紅包..
謝謝大家!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想在此請教..
無力負擔遺產稅的話, 可否繼承後將部分土地捐給政府抵稅?
最近由於都更的關係..
地產商從政府那邊發現我家從曾祖父那邊繼承到幾筆相近農地...
可能即將被政府徵收..
但是去查了以後發現.. 它並不在都更範圍內..
政府也不一定會納入都市計畫.. 與徵收無緣..
曾祖父的農地上..也不是全都是務農.. 上有建物..
詢問過相關單位. 農地免稅的認定有困難..
有幾筆雖是農牧用地.. 但早已變更為建地..
初估如果農地的認定不過.. 我要付一千多萬的稅,
真的是無力償還!!
因為土地持分約有百人..要賣也很困難..
大家也都很忙.. 如果這筆債發生的話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
請問可以把自己的持分.. 部分捐給政府抵稅嗎?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保住部分遺產又負擔得起遺產稅呢?
還有.. 農牧用地中..道路用地/水利公共設施用地可以用來實物抵繳嗎?
如果可以, 價值要如何認定? 我曾經問過銀行可否拿來貸款..
銀行說他們眼中這種地的價值為零..
至於被私人所使用的農地和建地..
在上面使用的人和我家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甚至有的還是最近從外地搬去的..
請問這樣政府會要求我們先自己上門去拆他們家才接手嗎?
農地維持農用五年之外,
水利公共設施和道路用地, 在切結無償給予公眾只用的文件上,
註明年限... 例如..五年(通常是幾年呢?)還可以免稅嗎?
因為我看到別人的同意書上寫的方式, 沒有註明年限,
沒有註明年限將來會不會影響政府徵收或是買賣?
因為我們已經註明無償給予公眾作公共設施使用,
政府會不會乾脆就不徵收? 將來變成無法變現?
或是像租房子給別人沒有寫年限以後要怎麼改變給別人使用的狀態?
也已經請公所人員實地探勘完畢.
雖然都是農牧用地, 卻為道路和水利用地, 需要現在在打的這份同意書,
所以才會有這個疑問.
但是免徵遺產稅的標的不能拿來實物抵遺產稅..
就是說要課稅的東西才能拿來實物抵繳..
免稅的話是也可以省不少.. 只是.. 影響買賣的部分.. 是說將來無法買賣?
還是可以買賣只是沒有人要買...
我聽說有的豪宅會買公共用地來增加建蔽率.. 切結既成道路之後,
可以拿來做這個用途嗎? 因為我同意不代表其他的繼承人也會同意..
他的道路裡面..有計畫道路, 既成道路也有私設道路,
(計畫道路是因為他在都市計畫的邊緣上卡到一小塊, 其他塊則都在都市計畫外)
但是同意書方面, 一視同仁有要我們切結同意無償提共公眾使用,
是不是這樣切結完全部都變成既成道路呢? 簽完就沒分別了?
難道僅由公所證明道路為"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仍不構成免稅?
如果私設道路和計畫道路不切結同意無償提共公眾使用,
只有使用公所開立的"道路養護證明" 可以免稅嗎?
問題是政府已經在上面鋪柏油了.. .實地去看不管同不同意他都是公眾使用的道路..
也無法圍起來自己用的.. 地目也都是 "道"
謝謝您熱心的解答!
我還有一個問題.. 在某計畫道路土地中.. 發現一個持有人是澎湖縣政府..
那條路.. 既不是澎湖來的也沒有去過澎湖..一直都在那兒..
我推測是某個遠親多年前已經辦理繼承並且捐贈給澎湖縣政府...
抵稅或是增加容積率不得而知..
請問如果他是實物抵稅的話, 表示他辦理的時候並沒有切結無償供公眾使用嗎?
這只是推測.. 但是如果我要向他那樣轉移道路的所有權.. 給政府..
給當地縣政府或是別的縣市的政府,無論是未來抵稅或是增加容積率,
請問要怎樣才能辦到呢?
謝謝..
有關的親戚每個人加起來總共只要付不到五萬塊錢..
因為國稅局那邊說幾十年前死亡的人早已超過核課期..免稅..
地方稅的部份.. 課五年的.. 加一加沒幾萬..
兩三年前在土地代書那邊辦了一筆很小的..
被土地代書一個人收五萬的服務費.. 外加20萬的"稅金"!
一定是被當凱子了...
親戚說要包給我一個大紅包..
謝謝大家!
※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想在此請教..
無力負擔遺產稅的話, 可否繼承後將部分土地捐給政府抵稅?
最近由於都更的關係..
地產商從政府那邊發現我家從曾祖父那邊繼承到幾筆相近農地...
可能即將被政府徵收..
但是去查了以後發現.. 它並不在都更範圍內..
政府也不一定會納入都市計畫.. 與徵收無緣..
曾祖父的農地上..也不是全都是務農.. 上有建物..
詢問過相關單位. 農地免稅的認定有困難..
有幾筆雖是農牧用地.. 但早已變更為建地..
初估如果農地的認定不過.. 我要付一千多萬的稅,
真的是無力償還!!
因為土地持分約有百人..要賣也很困難..
大家也都很忙.. 如果這筆債發生的話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
請問可以把自己的持分.. 部分捐給政府抵稅嗎?
還有什麼方法可以保住部分遺產又負擔得起遺產稅呢?
→ CrazyMarc:去辦實物抵繳 12/10 00:41
謝謝! 剩下的部份我轉去tax版問.. 還有.. 農牧用地中..道路用地/水利公共設施用地可以用來實物抵繳嗎?
如果可以, 價值要如何認定? 我曾經問過銀行可否拿來貸款..
銀行說他們眼中這種地的價值為零..
至於被私人所使用的農地和建地..
在上面使用的人和我家完全沒有任何關係..
甚至有的還是最近從外地搬去的..
請問這樣政府會要求我們先自己上門去拆他們家才接手嗎?
推 kai761:因為看你寫的沒很清楚 建議1.先向地政機關請領全部繼承土 12/12 17:34
→ kai761:地的登記謄本 2.向鄉鎮公所或都發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12/12 17:34
→ kai761:3.向稅捐機關詢問,取得辦理實物抵繳的委託書格式 4.請繼 12/12 17:36
→ kai761:人填寫委託書,至少必須達到土地法34條之1第1項規定:(1)共有 12/12 17:37
→ kai761:人過半+應有部分過半 或 (2)應有部分過2/3 才可辦理抵繳 12/12 17:38
→ kai761:5.實物抵繳必須是現金繳納有困難,被繼承人有無留下現金? 12/12 17:39
→ kai761:6.可抵繳的,必須是繼承的財產,且須易於變價 所以,道路用 12/12 17:40
→ kai761:地,水利地,可能不會獲准抵繳 現被他人無權占用,可能要看 12/12 17:41
→ kai761:是否容易收回 補充一點,在2之後,可以看使用分區是否為農 12/12 17:44
→ kai761:地,若是可先以切結農地維持農用5年免徵遺產稅 12/12 17:45
推 kai761:6.更正 繼承人所有也可以,也是要易於變價 12/13 09:16
→ kai761:7.可以申請以自己的持分抵繳 12/13 09:34
謝謝您的回答. 農地維持農用五年之外,
水利公共設施和道路用地, 在切結無償給予公眾只用的文件上,
註明年限... 例如..五年(通常是幾年呢?)還可以免稅嗎?
因為我看到別人的同意書上寫的方式, 沒有註明年限,
沒有註明年限將來會不會影響政府徵收或是買賣?
因為我們已經註明無償給予公眾作公共設施使用,
政府會不會乾脆就不徵收? 將來變成無法變現?
或是像租房子給別人沒有寫年限以後要怎麼改變給別人使用的狀態?
推 kai761:依前所述程序,弄清楚遺產土地的使用分區等情形,再去考慮該 12/15 21:16
→ kai761:適用何法條免稅或申請抵繳,好嗎? 12/15 21:17
因為土地不在都市計畫內, 所以照縣政府的指導, 也已經請公所人員實地探勘完畢.
雖然都是農牧用地, 卻為道路和水利用地, 需要現在在打的這份同意書,
所以才會有這個疑問.
→ kai761:這個 你還是沒說清楚阿 同意書是寫啥作啥用的?是遺贈稅 12/15 21:30
→ kai761:法16條12款 要你切結該部份土地是無償供公眾使用的嗎? 12/15 21:31
→ kai761:建議找個熟悉土地及稅務的律師或代書處理吧 這程序有點 12/15 21:33
→ kai761:複雜,牽涉的稅額又高,網路上降子討論沒看相關資料,難免都 12/15 21:34
→ kai761:會有所疏漏 12/15 21:34
→ kai761:道路也要看是計畫道路,既成道路,還是私設道路..去判斷是否 12/15 21:38
→ kai761:計入遺產,是否可抵繳 這都要搞清楚,才有辦法處理阿 12/15 21:39
推 kai761:同意書 如果是切結該地為「既成道路」就會影響以後買賣 12/15 21:53
→ kai761:總之,至少先申請到前述1.2.資料,再看要自己研究或請人處理 12/15 21:57
我剛剛查到.. 如果無償給予眾人使用, 就可以免徵遺產稅, 但是免徵遺產稅的標的不能拿來實物抵遺產稅..
就是說要課稅的東西才能拿來實物抵繳..
免稅的話是也可以省不少.. 只是.. 影響買賣的部分.. 是說將來無法買賣?
還是可以買賣只是沒有人要買...
我聽說有的豪宅會買公共用地來增加建蔽率.. 切結既成道路之後,
可以拿來做這個用途嗎? 因為我同意不代表其他的繼承人也會同意..
→ kai761:上面才說,道路分三種,既成道路才是免徵遺稅、不可抵繳 12/15 22:12
→ kai761:不影響日後被徵收,但會很難賣出去,因為要給公眾使用 12/15 22:13
→ kai761:計畫道路 免徵遺稅,但可抵繳。 到底是哪一種? 依你所述, 12/15 22:16
→ kai761:我只能"猜"可能是既成道路。詳細情形,還是要去申請資料才能 12/15 22:17
→ kai761:知道,不然也只是瞎猜阿 12/15 22:18
謝謝你說到這點! 他的道路裡面..有計畫道路, 既成道路也有私設道路,
(計畫道路是因為他在都市計畫的邊緣上卡到一小塊, 其他塊則都在都市計畫外)
但是同意書方面, 一視同仁有要我們切結同意無償提共公眾使用,
是不是這樣切結完全部都變成既成道路呢? 簽完就沒分別了?
難道僅由公所證明道路為"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仍不構成免稅?
如果私設道路和計畫道路不切結同意無償提共公眾使用,
只有使用公所開立的"道路養護證明" 可以免稅嗎?
問題是政府已經在上面鋪柏油了.. .實地去看不管同不同意他都是公眾使用的道路..
也無法圍起來自己用的.. 地目也都是 "道"
謝謝您熱心的解答!
我還有一個問題.. 在某計畫道路土地中.. 發現一個持有人是澎湖縣政府..
那條路.. 既不是澎湖來的也沒有去過澎湖..一直都在那兒..
我推測是某個遠親多年前已經辦理繼承並且捐贈給澎湖縣政府...
抵稅或是增加容積率不得而知..
請問如果他是實物抵稅的話, 表示他辦理的時候並沒有切結無償供公眾使用嗎?
這只是推測.. 但是如果我要向他那樣轉移道路的所有權.. 給政府..
給當地縣政府或是別的縣市的政府,無論是未來抵稅或是增加容積率,
請問要怎樣才能辦到呢?
謝謝..
→ kai761:這..你該申請的資料申請了嗎? 你提的問題都不是兩三句話可 12/16 10:34
→ kai761:以回答,申請程序繁瑣,建議還是找專業人士處理,有律師版可問 12/16 10:35
→ kai761:可以自己申請的就申請到,之後繼承、遺稅、抵繳、既成道路認 12/16 10:46
→ kai761:定等等,就給專業人士處理 12/16 10:47
※ 編輯: mrschiu 來自: 118.169.57.251 (01/19 20:40) 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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