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申報受撫養親屬在年度中死亡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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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10-05-04T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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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再去爬文國稅局稅務新聞
https://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mo201_view.jsp?tax_no=D0120051107006
「一、受扶養親屬於年度中死亡或年度中畢業、成年,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得選擇
單獨申報或與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經選擇合併申報者,其受扶養期間雖
不滿一年,免稅額仍准全額扣除」
「二、夫妻中一方於年度中死亡,由其配偶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合併申報
者,仍准全額列報免稅額,惟死亡之一方不得填報為納稅義務人「本人」,
僅得為納稅義務人之「配偶」。但死亡者無配偶者,應由遺囑執行人、繼
承人、遺產管理人於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以死亡人為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
申報,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減除,應按年度死亡前日數占全年日數之
比例換算減除」
那像我媽還健在,我爸媽分別給兩個子女報撫養,應該是沒問題的吧
※ 引述《tuqu (tuqu)》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網路申報受撫養親屬在年度中死亡的問題
: 時間: Mon May 3 13:26:43 2010
:
: 爬文得知受撫養人在年度中死亡,其免稅額要按生存比例來扣
: 我爸在去年九月過世
: 要報我爸撫養
: 在網路申報受撫養親屬中沒有可填死亡年月的選項
: 這樣是不是我申報時只能按全年度計算應納稅額或應退稅額
: 等到國稅局核定時再補稅?
:
: --
https://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mo201_view.jsp?tax_no=D0120051107006
「一、受扶養親屬於年度中死亡或年度中畢業、成年,當年度綜合所得稅得選擇
單獨申報或與納稅義務人合併申報;經選擇合併申報者,其受扶養期間雖
不滿一年,免稅額仍准全額扣除」
「二、夫妻中一方於年度中死亡,由其配偶依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辦理合併申報
者,仍准全額列報免稅額,惟死亡之一方不得填報為納稅義務人「本人」,
僅得為納稅義務人之「配偶」。但死亡者無配偶者,應由遺囑執行人、繼
承人、遺產管理人於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以死亡人為納稅義務人辦理結算
申報,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之減除,應按年度死亡前日數占全年日數之
比例換算減除」
那像我媽還健在,我爸媽分別給兩個子女報撫養,應該是沒問題的吧
※ 引述《tuqu (tuqu)》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網路申報受撫養親屬在年度中死亡的問題
: 時間: Mon May 3 13:26:43 2010
:
: 爬文得知受撫養人在年度中死亡,其免稅額要按生存比例來扣
: 我爸在去年九月過世
: 要報我爸撫養
: 在網路申報受撫養親屬中沒有可填死亡年月的選項
: 這樣是不是我申報時只能按全年度計算應納稅額或應退稅額
: 等到國稅局核定時再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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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10-05-06T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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