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自然人憑證 新婚 誤用夫妻合併申報 被罰虛報免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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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舊文章,不過今天要報稅才來版上找資料看到的,

然後就發現事情大條了,因為我去年報稅就犯了這個錯誤。

可是我沒有收到任何補單,而且因為我是預繳退稅,

所以意思就是國稅局去年多退了稅給我~

問題一:

那我現在去補繳可以嗎? 還是就算我主動去補繳,

他還是要跟我要罰金? 那我乾脆等單子不知道何年何月來?


問題二:

我去任何一個國稅局都可以補繳稅嗎? 還是要到戶籍地?



※ 引述《yujude (結交同好)》之銘言:
: 我也是相同情形,當年度申報以前結婚,就用合併申報了
: 結果申報的是去年未婚時的所得。也是用自然人憑證
: 被處罰0.5倍的罰金 (金額3千多元)
: 不知道是否有網友成功平反過?
: 我知道於法我是站不住腳的,只是想是否可能
: 試著申訴或寫封悔過書之類的能夠准予免罰
: 如果成功率不高,就只好認了。
: ....
: 其實我後來有想到,想說等補稅單來再繳。只是沒想到會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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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05-04
自動補報(在國稅局發現前)只加計利息~沒有罰鍰
Andrew avatarAndrew2010-05-08
請到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戶籍謄本帶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