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kakapo:呃,如果你申報扶養母親,說不定還可以用到列舉扣除額啊, 04/30 11:44
→ akakapo:若是用到列舉扣除額,就需要去年度所有的健保費收據了。 04/30 11:45
→ akakapo:但妹妹的健保費你無法申報 (置底FAQ第18題) 04/30 11:45
不好意思第一年報稅所以不太清楚QQ
我是想問扶養的話要檢附什麼資料(確定我們是母女或媽媽沒有收入的證明?)
爬文看到:
2.未滿60歲者需備受扶養直系親屬服務機構製發之在職證明或薪資所得扣繳憑單
或投保單位開立之全民健康保險繳費收據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因為媽媽未滿60沒有收入
假如用不到列舉扣除額的話,也是要提出所有收據嗎?
妹妹的健保我知道不能申報,但她的健保是和媽媽一起繳的
這樣會影響我申報她們倆的扶養嗎? 就是...國稅局會不讓我申報扶養她們嗎
再請教關於所得稅算法:
所得總額(薪資扣繳憑單34萬左右)-免稅額(我+母+妹)
-標準扣除額(單身標準扣除額)-特別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這樣對嗎? 算出來結果小於等於零的話就不用繳稅了?
麻煩各位幫我解答,謝謝~~<(_"_)>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