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追溯期之問題(內詳)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板友好

我父親有欠91年和92年的綜所稅

原因是沒有申報綜所稅

我父親有撫養我奶奶 91年我國三 我姊高二
92年我高二 我姊畢業了

我父母離婚

現在我父親過世了 我發現他的欠稅單

如果要去繳納的話我是否還可以提出撫養證明? (爬文看到追溯期好像是 7 年!?)

如果還可以提出撫養證明的話我必須提出什麼東西?

我奶奶的養老院收據我還有留著 當初我跟我姊的學費收據已經不見了

當然 看醫生的那些收據也都不見了

我奶奶有可能有被我四姑姑報撫養 那我還可以幫我爸去報撫養嗎?

實際上我奶奶的生活起居都是我父親在照護的!!

以上問題 懇請大大幫忙


拋棄繼承等稅務相關問題我已經了解了 感謝大大幫忙

--

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James2011-03-19
建議你先洽詢戶籍所在地國稅局
Agnes avatarAgnes2011-03-23
扶養未成年子女原則上不須扶養證明...而未申報案件也不可
適用列舉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