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報稅,很多疑問,請問各位,我看了精華區的報稅基本
以我現在是上班族,去年二月開始上班,一個月大致為三萬,而且在外面租屋,
那我要報的額度是不是等於
薪資所得:30,000 X 11 =330,000
扣抵稅額:5500 X 11(房租) + 27,000(保險)=82,000
免稅額:74,000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5,000
那我實際上要繳的稅額是否等於
330,000 - 82,000 - 74,000 - 75,000 =99,000
還有如果我要報扶養親屬,還有得扣嗎?扶養親屬是要歸在列舉方式裡面嗎?
請各位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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