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小妹工作滿一年多的第一次報稅,
有去申辦自然人憑證,但是看到公司"給付總額",實在超出我實領薪水太多!
加上又沒有扶養親屬+租屋或買屋貸款扣除。
若自然人憑證下載一年公司給付總額是 400,000 。
但是每個月實領薪資,以下為舉例薪資:
基本 薪資 27,000
- 勞保 500
- 健保 500
- 福利金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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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領薪資 25,900 *12月 =310,800!
若每個月加班費大約有1000~2000不等,上網有查看加班費不超過46小時,
是可以不用報稅的!
到底怎樣報稅才是比較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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