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開申報,可以改為合併嗎?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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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有點算錯 應是合併申報滑算

但已誤用妻的分開申報他個人的部份了(夫為未申報狀況)


請問要怎麼重新合併申報

我的認知是打電話取消信用卡扣款後

再用妻的自然人憑證然後合併申請

重新上傳就可嗎?


但上網卻找到如下字眼,不知道每個地方國稅局是否有不一樣

http://www.ntbna.gov.tw/etwmain/front/ETW171W/edit?taxdiscussId=1030529e0003

「如欲取消已上傳成功之網路申報資料,請以紙本申請書並檢附納稅義務人身分證明文件,
向戶籍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感謝您的來信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敬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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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4-06-02
你的認知是對的 國稅局那段話的意思是不以自己為納稅義務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4-06-03
人 要給其他人扶養誤深爆的話才要另外提出申請註銷
Lydia avatarLydia2014-06-06
自己還沒報的話就用太太的憑證把自己的資料加上去就可以了
Dora avatarDora2014-06-08
了解,謝謝。
Ivy avatarIvy2014-06-10
不對,已經申報的無法網路註銷,只能覆蓋. 覆蓋的前提是同一
納稅義務人, 如果合併申報是以你為義務人則無法覆蓋,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4-06-13
變成兩個案子,重複申報. 必須去國稅局一趟填表註銷
Steve avatarSteve2014-06-13
如果以太太為義務人則可以覆蓋前次上傳.
Lydia avatarLydia2014-06-17
請參考我上一篇的推文。必須要註銷才不會重複申報哦。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6-17
看太快看錯 >"< sasandy的回答是對的
Doris avatarDoris2014-06-20
sasandy說的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