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所得稅>>
原本都是男方當納稅義務人報稅
女方再把所需負擔的稅金給男方
但是女方之後卻收到一張逾期未繳綜所稅的罰單
(很貴~要罰兩萬多)
原因是因為男方前一年度忘記去報稅繳稅
問題點是
1.納稅義務人一直都是男方,忽然改成女方,都不用女方同意嗎?
2.目前的狀況就是男方耍賴,完全忽視自己該申報該繳稅卻未完成
也擺爛不去繳罰金,聲稱罰金是女方的名字,要女方自己搞定
這樣女方可以去申訴嗎??(要怎麼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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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ll have our time machines.
Some take us back, they're called memories.
Some take us forward, they're called dreams.
(Ubor-Morl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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