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法修正 稅捐機關需負「實質課稅」舉證責任 - 稅務

By Vanessa
at 2009-04-28T21:19
at 2009-04-28T21:19
Table of Contents
# 2009-04-28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李人岳】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將「實質課稅」的原則予以明確規定。提案立委賴士葆表示,
新法要求稅捐稽徵機關在採取「實質課稅」原則時,必須負起
舉證的責任。
立委賴士葆表示,納稅人通常會利用法規上的漏洞進行節
稅或避稅,因此稅捐機關多半採取實質課稅的原則,不過自由
心證的結果,卻可能產生認定上的差異。
為此,立委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增定第12條之1的
規定,明令涉及租稅事項的法律,在解釋時應該衡酌經濟上的
意義,以及實質課稅公平原則進行,讓實質課稅落實於條文之
中。
條文並且規定,稅捐稽徵機關必須負起舉證的責任。不過
賴士葆指出,納稅人也有配合稅捐機關的義務。對於司法院擔
憂,新法沒有規範實質課稅的適用範圍,可能擴張稅捐機關的
權限,賴士葆認為這是一體兩面,最重要的是讓現行作法明文
化,讓稅捐機關和納稅人都有較明確的規範,減少雙方的糾紛。
院會同時修正通過,政府不得將納稅義務人財產、所得、
營業和納稅資訊做其他用途,保護納稅人隱私。另外,納稅人
欠繳稅款,財政部函請移民署限制出境時,應以書面說明理由
通知當事人,並且告知救濟程序。
-----
笨蛋立委, 實質課稅原則被濫用是因為稽徵機關即使說理不足,
行政法院也認同, 不是因為舉證責任的問題.
與其這樣修, 不如直接抄德國稅捐通則那幾條經濟觀察法的條
文, 並且在稅捐稽徵法裡面明定: 用實質課稅原則補稅的案件,
不得再處以漏稅罰.
--
Tags:
稅務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公庫繳款

By Hardy
at 2009-04-28T11:00
at 2009-04-28T11:00
「自用住宅稅率」適用於贈與嗎?

By Hamiltion
at 2009-04-28T10:06
at 2009-04-28T10:06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By Callum
at 2009-04-28T01:11
at 2009-04-28T01:11
行救確定已移送執行案件補發稅單

By Barb Cronin
at 2009-04-28T00:06
at 2009-04-28T00:06
關於勞退6%的查詢

By Olga
at 2009-04-27T23:21
at 2009-04-27T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