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我們公司7、8月有銷貨給保稅工廠
那幾筆銷貨視為零稅率在7、8月如期申報
後來發現6月時營業稅新增法規,我們保稅工廠的客戶已不適用零稅率
所以11月的時候寫了申請書作廢7、8月發票重開在11月
加減表7、8月,在零稅率非經海關我寫負的銷貨金額
想說重開在11月的發票應該是11-12那期申報
結果今天稅務員打電話來叫我要重寫加減表...
說重開在11月的銷貨也要填在7、8月那期
然後要補繳稅額
可是明明就是不同期的銷貨啊...
而且這樣子該不會就有滯納金or利息了吧
我一直跟他說不同期的我下期申報...他又一直說7月的銷貨歸7月
最後講不過他就先放棄了
要怎麼辦才好啊ˊˋ
--
我們公司7、8月有銷貨給保稅工廠
那幾筆銷貨視為零稅率在7、8月如期申報
後來發現6月時營業稅新增法規,我們保稅工廠的客戶已不適用零稅率
所以11月的時候寫了申請書作廢7、8月發票重開在11月
加減表7、8月,在零稅率非經海關我寫負的銷貨金額
想說重開在11月的發票應該是11-12那期申報
結果今天稅務員打電話來叫我要重寫加減表...
說重開在11月的銷貨也要填在7、8月那期
然後要補繳稅額
可是明明就是不同期的銷貨啊...
而且這樣子該不會就有滯納金or利息了吧
我一直跟他說不同期的我下期申報...他又一直說7月的銷貨歸7月
最後講不過他就先放棄了
要怎麼辦才好啊ˊˋ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