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新型專利範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 專利
By Queena
at 2010-08-18T15:06
at 2010-08-18T15:06
Table of Contents
先感謝大大的回文~ 真開心專利板從一些圈圈叉叉的事回到討論的主軸~XDDD
※ 引述《lkw (愛‧簡單最好)》之銘言:
: ※ 引述《legist (強哥)》之銘言:
: : 借用此標題想教各位板友一個問題 Orz
: : 發明人有一個新型要申請,因為怕未來有人也想出來,被別人申請走;
: : 但同時又不希望這個新型那麼快就過,
: : 因為過了、該新型馬上就公告了,同業就可開始抄襲開始做了,
: : 發明人並不太願意去告人,因為曠日費時又麻煩,
: : (但也還是希望擁有那個專利,或許未來有一天他改變心意,也算是佈雷)
: : 所以希望這個新型不要太快下來,不然能利用其新型賺錢的時間就更短了。
: 這句話的意思不是很清楚,愈慢核准,新型剩餘年限愈短耶
其實發明人他不在意剩餘年限短
這個新型其實他只想做頭幾年的生意
但他希望不要那麼快被看到技術
因為量產上 即使看到該新型說明書
也無法那麼快做出產品
也就是說 等人家看完新型 做出東西
發明人已經有很充裕的時間談妥許多生意了
他的意思就是市佔率先拿下來再說...
(上述是發明人的觀點啦XD 或許各位有更多好的想法可以糾正以上)
: : 他可以靠申請技術報告,來使這個新型晚一些公開嗎?
: : 如果不行,何種方式較可達其目的呢?
: : 謝謝各位大大的指教 Orz
: 給你權利的相對條件就是你要把技術公開
當然~!
: 現在你想要的就是,現在產品要賣了,權利可以晚一點給,晚一點公告
: 我得告訴你,對方如果不知道你擁有專利或已經申請在案
: 他即使抄襲,也是不會有任何侵權責任的
: (新型要做逆向工程相對簡單很多,只要有產品,大多能複製出來)
是的,這個發明人也曉得。但他現在覺得(我不懂技術,無法判斷XD),
全世界只有他想的到要這麼做這件事,別人等看到產品時(該技術我認為不難逆向)
要做出來還要好一段時間,但現在他還沒開始生產,
他希望等生產線開始run了,通路及客戶都找好了,就無所謂會不會被看到了。
但在同業看到產品前,不能讓同業先看到新型的內容。不然他們起步就會早了些。
: 所以你希望晚一點公告,只是爽到對方而已,可以賣又不用擔心侵權
: 發明人不太願意告人,對方更怕被你告,如果有更經濟的方式可以和解,通常會選擇和解
發明人不太願意告人是基於不太懂,但如果他被侵害的情況真的太過嚴重的話,
我猜他可能還是覺得,專利在手,希望無窮XD,或許就有告對方的機會!
: 我覺得你最大的問題點在於告人要花錢,又不知道贏不贏的了
: 這本來就是兩難的問題,誰也做不了保証
: 從這點看來,送件前的工作就相對很重要了
: 還是找一間好一點的事務所吧
發明人曾經找過某些事務所,曾經有很不好的感受XD
這說來就話長了Orz...
--
※ 引述《lkw (愛‧簡單最好)》之銘言:
: ※ 引述《legist (強哥)》之銘言:
: : 借用此標題想教各位板友一個問題 Orz
: : 發明人有一個新型要申請,因為怕未來有人也想出來,被別人申請走;
: : 但同時又不希望這個新型那麼快就過,
: : 因為過了、該新型馬上就公告了,同業就可開始抄襲開始做了,
: : 發明人並不太願意去告人,因為曠日費時又麻煩,
: : (但也還是希望擁有那個專利,或許未來有一天他改變心意,也算是佈雷)
: : 所以希望這個新型不要太快下來,不然能利用其新型賺錢的時間就更短了。
: 這句話的意思不是很清楚,愈慢核准,新型剩餘年限愈短耶
其實發明人他不在意剩餘年限短
這個新型其實他只想做頭幾年的生意
但他希望不要那麼快被看到技術
因為量產上 即使看到該新型說明書
也無法那麼快做出產品
也就是說 等人家看完新型 做出東西
發明人已經有很充裕的時間談妥許多生意了
他的意思就是市佔率先拿下來再說...
(上述是發明人的觀點啦XD 或許各位有更多好的想法可以糾正以上)
: : 他可以靠申請技術報告,來使這個新型晚一些公開嗎?
: : 如果不行,何種方式較可達其目的呢?
: : 謝謝各位大大的指教 Orz
: 給你權利的相對條件就是你要把技術公開
當然~!
: 現在你想要的就是,現在產品要賣了,權利可以晚一點給,晚一點公告
: 我得告訴你,對方如果不知道你擁有專利或已經申請在案
: 他即使抄襲,也是不會有任何侵權責任的
: (新型要做逆向工程相對簡單很多,只要有產品,大多能複製出來)
是的,這個發明人也曉得。但他現在覺得(我不懂技術,無法判斷XD),
全世界只有他想的到要這麼做這件事,別人等看到產品時(該技術我認為不難逆向)
要做出來還要好一段時間,但現在他還沒開始生產,
他希望等生產線開始run了,通路及客戶都找好了,就無所謂會不會被看到了。
但在同業看到產品前,不能讓同業先看到新型的內容。不然他們起步就會早了些。
: 所以你希望晚一點公告,只是爽到對方而已,可以賣又不用擔心侵權
: 發明人不太願意告人,對方更怕被你告,如果有更經濟的方式可以和解,通常會選擇和解
發明人不太願意告人是基於不太懂,但如果他被侵害的情況真的太過嚴重的話,
我猜他可能還是覺得,專利在手,希望無窮XD,或許就有告對方的機會!
: 我覺得你最大的問題點在於告人要花錢,又不知道贏不贏的了
: 這本來就是兩難的問題,誰也做不了保証
: 從這點看來,送件前的工作就相對很重要了
: 還是找一間好一點的事務所吧
發明人曾經找過某些事務所,曾經有很不好的感受XD
這說來就話長了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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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hn
at 2010-08-23T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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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10-08-25T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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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delette
at 2010-08-26T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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