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快篩劑陽性理賠,絕不可能!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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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atingtao》之銘言
: 為解決「防疫險之亂」─民眾排隊搶領確診書因而癱瘓醫院,犯防中心董事長邵之雋6日
: 在臉書上表示,可以援用民法第227-2條提出解方,「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
: 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

: 效果」的精神,讓產險公司終止其契約。


這裡有個癥結點是,你要怎麼確定「民眾為了申請理賠而癱瘓醫院」對產險公司來說是「非
當時所得預料」之情事?

反過來說,產險公司就是因為有預料到這種情況,所以為了自保,刻意訂定這種條件以利於在
疫情爆發後進行解約,也不是不可能吧?

不要說產險公司,我一個平民百姓都料得到,萬一疫情爆發一定會有一堆人為理賠去擠醫院
了,你跟我說產險公司沒料到?鬼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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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05-05
談錢傷感情,不然打官司,誰可以熬
Agatha avatarAgatha2022-05-07
要援用民法來自保,保戶也可以打集體訴訟反制啊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2-05-05
如果真要這樣走也是要走官司流程,也不是單方面就能把這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2-05-07
紙保險契約就這麼撤銷掉,只要沒有雙方同意即是涉及毀約
Queena avatarQueena2022-05-05
民法那條實務上根本很少採用
Eden avatarEden2022-05-07
話說回來這位"犯防中心董事長"又是何方神聖,竟然
這麼急著替產險公司解套,還不惜援用這種法條
Iris avatarIris2022-05-05
這個人寫的文章下面還附上他最近幫忙破了一件車禍詐保案
,讓我覺得他把保險戶當做詐騙犯一樣
Ethan avatarEthan2022-05-05
我覺得有點暗酸
Jake avatarJake2022-05-07
情勢變更個屁。 去年底歐米恐就出現了,保險公司還是繼續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22-05-05
保戶依法領保險金也要被保險公司當詐騙犯 台灣的保險公司
真的是笑話!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5-07
急診爆倉保險公司要付幾成責任?呵呵
Carol avatarCarol2022-05-05
輪到這位「保險犯罪防治」的專家說話,本身就很莫名。
George avatarGeorge2022-05-07
保戶依約保險繳納保費,發生事故請領理賠,有施用詐術嗎
呵呵
Lydia avatarLydia2022-05-05
「專門為確診者開確診證明」的通道(門診)是誰逼出來的
需求?
Joseph avatarJoseph2022-05-07
不看這FB還不會那麼生氣
Damian avatarDamian2022-05-05
保險法是特別法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是肯定的 除非打
上大法官裁定 否則保險公司原則上沒辦法用這個解套
Elvira avatarElvira2022-05-07
情勢變更 因為疫情沒出門沒開車 車險可以退費嗎?
Andy avatarAndy2022-05-05
實務上244很少用到
Iris avatarIris2022-05-07
其實正常邏輯是PCR檢驗報告出來,之後再去補開診斷證明
書,但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之後回去醫院或診所,醫師可能
會不開診斷證明書,不過都確實有檢驗確診報告,醫師到
底為何不開?不想負責還是?
Ophelia avatarOphelia2022-05-05
結果上面這段回錯篇
Quanna avatarQuanna2022-05-07
再麻煩幫刪除上面推文,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