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的申領
第十六條 受益人申領本附約各項保險金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保險金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醫師時,不得為被保險人出具診斷
書或住院證明)。
四、申領第十二條各項保險金者,另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正本明細表。
受益人申領保險金時,本公司於必要時得經其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其費用
由本公司負擔。
某公司條款
事件
理賠人員在某種情況(先不管哪一種情況)之下 叫業務員去跟說消費者去調病歷
消費者調完病歷之後 看一下條款 卻發現調病歷的責任與費用應由保險公司負責
請問(一)
消費者是否可以要求業務員出調閱病歷的費用及交通費?
或其他
請問(二)
如果是理賠人員直接要求消費者 是否可以跟保險公司要求調閱病歷的費用及交通費?
或其他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