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詢問的問題,今年申報遇到了狀況,所以再上來確認一次。
107年度銷貨收入180萬,進貨成本20萬,營業淨利是160萬。
因為獨資工作室已經不用申報營所稅,營業所得直接併入綜所稅。
請問營業所得是直接用160萬併入綜所稅,還是用書審純益率8%後(12.8萬)併入綜所稅呢
?
麻煩各位指導一下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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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銷貨收入180萬,進貨成本20萬,營業淨利是160萬。
因為獨資工作室已經不用申報營所稅,營業所得直接併入綜所稅。
請問營業所得是直接用160萬併入綜所稅,還是用書審純益率8%後(12.8萬)併入綜所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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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各位指導一下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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