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後的撫養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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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目前是就學狀況(沒有收入),父母離婚以後一直都是父親在撫養

不過之前母親以我的其中一個戶頭當作她的薪資戶頭,今年五月那個戶頭
必須報稅。

這樣似乎是父親無法再用我的名字報撫養了,所以他希望能跟我母親追討
這部份的損失。他損失的部份,按照他的計算方式是:

撫養79000
保險24000
學費25928
國民年金1348*4=5392
健保費690*12=828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 142600


誠心的請問對這方面較有概念的人,這樣的算法是正確的嗎?

謝謝,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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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10-03-17
看不太懂你的意思~母親借用你的戶頭?? 那實際薪資所得人是
你還是你母親 ?
Mason avatarMason2010-03-20
扶養在學的子女~只要你父親或母親不要重複扶養即可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3-24
我第一句的意思是...薪資扣繳憑單的所得人是 ??
John avatarJohn2010-03-24
另外~98免稅額一人82000(非79000)~學費上限1人25000
Rae avatarRae2010-03-25
您好,實際薪資所得人是我。所以才會有無法報撫養的問題
Thomas avatarThomas2010-03-26
這是您父親說的嗎?您父親的所得稅率是100%?
Edith avatarEdith2010-03-28
你自己單獨報稅 還是有扣除額存在的
Dinah avatarDinah2010-03-30
正確的算法是 合併撫養算一次稅額 分開算一次稅額
然後看兩個相差多少
Edith avatarEdith2010-04-03
重點是那個人頭戶先結清吧 不然每年都要來一次喔~~
Hedy avatarHedy2010-04-08
謝謝以上兩位告知,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