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這問題有點複雜,爬文後發現沒有看到類似問題
前提:
1.父母分居但未離婚;小弟跟母親一起住,我與大弟跟父親一起住
2.母親未滿60歲且有謀生能力,有收入,自行申報繳納的稅額約5000左右
母親有報扶養小弟。
3.父親超過60歲無工作,但父親有收入:利息所得2萬左右;房租約5萬
4.大弟超過20歲97年度剛好大學畢業,目前當兵中
請問
這種情況下
Q1我是否可報扶養父親?
Q2若是報扶養父親,是否可同時報扶養大弟?
Q3是否會影響母親報稅? (分居夫妻好像還是要合併所得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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