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大店戶註銷改查定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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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首po 如有排版不佳或問題不當請見諒><

有個營業稅問題想請教,親戚原本有間店戶為使用統一發票業者,可是生意太差划不來,
於是辦理註銷,重新設立跟服務區說要使用查定方式,但承辦人員表明~同址同負責人同業
務性質 就不可以大改小 註銷後重設立一樣要使用統一發票...
問題1: 請問這個有相關稅法規定或解釋涵令嗎?我找不到而承辦人也說不出來....

問題2 : 事實就是生意不好才會想辦理註銷改小店啊,而且已在該址工作多年,國稅局卻說
要我們另行找地方設立才有可能核准,該怎麼辦才對?

麻煩專業人士解答了 感激不盡!!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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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7-04-26
國稅局沒錯,你卡到三同,負責人換其他關係人
Kelly avatarKelly2017-04-28
營業項目可以請很多種,挑一些類似去申請看看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5-02
營業稅法第24條第3項,核大核小國稅局說了算
Jack avatarJack2017-05-03
那個規定有3同?joke!每月平均銷售額達20萬元以上,一般業
別均應使用發票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5-08
另原使用發票後,因每月營業額實際低於20萬元,仍應開使用
發票,不得改核定銷售額
Una avatarUna2017-05-10
是沒有規定3同啦!國稅局自己內部審的部班標準,行之有年。
也沒joke到哪去。
James avatarJames2017-05-11
常跑營登的就知道了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7-05-15
謝謝各位><
那如果親戚的配偶是身心障礙人士,會不會因為辦了使用統一
發票的營業登記,就被取消資格...
有點擔心 他不知怎麼處理才好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5-19
身心障礙跟有沒有做生意賺大錢無關啊?又沒有有規定身
障人士不能很有商業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