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報稅 合併申報相關疑問 - 稅務
By Blanche
at 2017-04-21T21:13
at 2017-04-21T21:13
Table of Contents
1.已看過置底的FAQ
2.已經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
小妹今年106年1月登記結婚(如字面所述是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網路上面看了很多教學的文章跟新聞,但我們夫妻倆實在是對名詞解釋以及法令看不懂。
加上去年有運氣很好從股票小賺一些,反而報稅困惑了,所以上來發問。
先謝謝回答的各位耐心的指教。
問題一:我們106年1月登記。
106年(今年)報105年稅->可以分開報
107年(明年)報106年稅->可分開可合併
108年(後年)報107年稅->需合併申報
請教以上是否這樣正確?
問題二:國稅局的網頁上面有說明很多的扣除額,很多的收入項目。
夫上班族 -有固定薪資收入 + 撫養60歲的爸爸 + 股票買賣有賺
妻上班族 -有固定薪資收入 + 無撫養(父母尚未退休有收入) + 股票買賣有賺
夫妻倆無定存無儲蓄險只有普通的郵局存錢 + 兩者醫療險癌症顯之類的保險
因為想先學習所以先請教大家。
前面撫養以及有薪資收入要扣稅這個我們懂。
但是我們買股票賣掉有賺錢。我知道有扣證交稅(對帳單有寫)
假設我105年9月3萬元買了幾張大同寶寶,最後106年2月賣掉。小賺7萬。
這樣我今年106年申報105年的綜所稅還需要繳稅嗎?
假設我105年12月就賣掉(如果不用再被扣一次這一行就應該是我豬頭了)
問題三:夫妻計算稅額的方式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467/8609409207060132706?tagCode= 我在財政部的稅務網站看說明。
下方列舉共五種,其中【各類所得分開計稅】請問這個是什麼呢?
因為我的理解停在我跟先生的薪水所得,
分開計稅(他的薪水按照級距算)+(我的按照級距算)=合併申報(一起繳錢)
他的薪水比較高,他是納稅義務人會比較划算。
請問那各類所得分開計稅在這邊就變成什麼意思呢?
國稅局的說明項目跟名詞多,實在是腦袋轉不起來。
每次去銀行看到櫃台行員小姐/先生
都打從心裡佩服念商的人才真的很厲害。
問題很長也許又蠢,謝謝指教(如果有人願意詳細回答Q _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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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is
at 2017-04-24T03:07
at 2017-04-24T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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