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我被同時課贈與稅與所得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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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hochu ()》之銘言:
: 前年暑假我參加了遠流出版社旗下的科學人雜誌所舉辦的徵文比賽 有幸得獎
: 獎品是免費參加HASSE的美國太空總署之旅 為期兩週 總價十二萬
: 因為是贈與 所以要被課15%的贈與稅 總計一萬八

應該是「競技競賽獎金」吧!

: 但是今天姊姊突然打給我
: 說國稅局要她繳我去年在遠流出版社工作薪資十二萬的6%所得稅 總計七千二...
: (姊姊為節稅而報撫養我@@她沒料到我有「工作所得」,我也沒料到...囧)
: 我根本沒在遠流工作過 而十二萬正好是前年獎品的總價

我懷疑是資訊傳遞過程中出現的錯誤
之前繳的一萬八應該會列入可扣底稅額
如果所得稅率6% 應納稅額也低於一萬八
那麼就會有一筆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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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anessa avatarVanessa2008-06-10
競技競賽不是採分離課稅嗎?
Callum avatarCallum2008-06-15
我覺得可能遠流把他報成薪資費用...
Agatha avatarAgatha2008-06-16
只有政府舉辦的才是分離課稅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8-06-16
薪資扣繳率那時頂多10%...只有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才扣15%
而且扣完也是可以抵稅的啦!!!...全部都是所得稅...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8-06-18
完全跟贈與稅無關...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8-06-18
不好意思~請問樓上所以我現在該怎麼做呢?還是七千二是應繳
Hedy avatarHedy2008-06-20
的款項呢?希望可以說淺顯點 謝謝你喔!!:)
Megan avatarMegan2008-06-24
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去國稅局申請所得明細
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被登記為所得 而且因為你真的沒有在
Sarah avatarSarah2008-06-28
遠流上班過 所以...你可以當場請國稅局協助 快又方便
Puput avatarPuput2008-07-03
好的...謝謝樓上幾位熱心的版友^^
Connor avatarConnor2008-07-06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