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總約定書及卓越理財總約定書修訂公告 - 銀行
By Hedda
at 2013-05-08T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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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of Contents
Ref. http://www.hsbc.com.tw/1/2/Misc/important-notice/notice20130502
公告日期:2013年5月6日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約定書及卓越理財總約定書修訂公告
說明
1. 本次修改的約定內容將自2013年7月5日起開始施行,實施前仍以原有條款之約定內容
為主。
2. 本次修改係依據「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約定書」及「滙豐(台灣)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理財總約定書」之約定,以至少六十日前之書面通知或在
本行營業處所明顯處或網站上公告其內容之方式,修改總約定書之條款。倘立約人不
同意本行之修改,得於六十日之通知期間,隨時以書面通知本行終止合約、與本行之
各項存款往來、其他交易及服務事項,並配合本行辦理終止手續;倘立約人未於前項
期間內終止,仍繼續與本行進行各項存款、交易與服務事項之往來時,則視立約人業
已同意此等修改。因「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約定書」及「滙豐(台
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理財總約定書」所修改條號及條款內容一致,故僅顯
示修改內容如修訂比較表。
3. 本行此次總約定書之修訂以本公告為主,若您對此次修訂有任何疑義,歡迎您致電各
分行或本行24小時電話理財服務專線(02)8072-3000。
*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撥冗閱讀本次條文修訂比較表。
(我只列出「調整/變更後條文」)
立約人茲就其於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行」)開設之各項存款帳戶
、信託或其他帳戶往來及有關交易、服務事項,與本行簽訂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總約定書(下稱「總約定書」),同意在各適用之範圍內遵守下列各項規定,並應於
使用各服務前,依本行規定向本行提出申請:
壹、一般約定事項
十七、終止:
除定期存款或總約定書另有特別約定,其終止解約另依相關法令及有關約定處理外,本行
與立約人均得隨時終止總約定書下之各項往來關係,包括但不限於立約人之帳戶連續六個
月平均餘額為零之情形等。若立約人之帳戶尚有餘額,本行得先以存款餘額抵償立約人對
本行之各項債務後將存款餘額返還立約人,如終止支票帳戶時,立約人並應將其未用支票
退還本行。立約人就存款帳戶之終止,不得對本行為任何之主張或請求(包括但不限於已
簽發之支票因帳戶終止而為未獲兌現所致者)。
-
貳、存款約定事項
九、利息給付:
(一)新臺幣存款帳戶之利息,依一年365天計(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均依實際天數計算)
,並依下列方式給付:
1. 活期存款利息:按本行牌告利率計算,每日單利計息,於每月結算付息一次,並於次
營業日計入本金。又每一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每日餘額未達起息點新臺幣一萬元(含)
者,本行將不予計算當日存款利息。以自動化設備(ATM)或網路銀行等方式於營業時
間外(含假日)辦理現金、轉帳及匯款存入之活期存款,皆於存入當日開始計息,並
以當日下午九點為切換點。
2. 定期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將依存款期限按存入當時本行牌告利率按實際存款日數計息。
立約人得要求按月付息或到期付息。
-
十四、靜止戶:
立約人於本行存款專戶內任一帳戶若無任何立約人所為之交易記錄長達二年者(支存帳戶
則為一年),本行得自動將該帳戶轉入靜止戶。轉入靜止戶後,本行得暫停提供該帳戶之
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寄發對帳單及帳戶相關資料等。本行就該靜止帳戶將不再收取帳戶
管理費,其利息之產生與入帳方式與一般帳戶相同。
立約人除透過24小時電話理財服務及臨櫃方式外,立約人不得以其他方式提款(包括轉帳
),靜止戶透過上述提款後,方回復至一般帳戶。
本行得隨時終止與靜止戶立約人之存款關係,並逕行關閉該帳戶,若該帳戶中仍有餘額,
本行得無息保管至立約人領取之日止。
(以下條文刪除)
[特別列出以下條文刪除內容]
(二)滙豐整合專戶
1. 立約人於本行上開專戶內任一帳戶若無任何立約人所為之交易紀錄長達二年者(支存
帳戶則為一年),本行得自動將該帳戶轉入靜止戶,轉入靜止戶後,本行就該靜止帳
戶將不再收取帳戶管理費,除透過24小時電話理財服務及臨櫃方式外,立約人不得以
其他方式提款(包括轉帳),靜止戶透過上述提款後,方回復至一般帳戶。本行得隨
時終止與靜止戶立約人之存款關係並逕行結清該帳戶。
2. 利息之產生與入帳方式
轉入靜止戶之活期存款帳戶,若帳上餘額未達新臺幣(或等值)五千元者,本行將於
該帳戶轉入靜止戶之次月開始不予計算存款利息。於轉入不計息狀態後,無論之後帳
戶餘額是否達新臺幣(或等值)五千元,均不予計息,但若立約人透過24小時電話理
財服務或臨櫃方式重行啟用該活期存款帳戶,本行將回復計算存款利息。
3. 對帳單之寄送
若專戶內所有帳戶均已轉為靜止戶,本行得暫停寄送對帳單。惟如立約人在本行仍有
房屋貸款、現金卡、支票存款、定期存款或信託投資等往來項目,本行將繼續寄送對
帳單。
[以上這一大段(二)滙豐整合專戶1.2.3.都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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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年5月6日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約定書及卓越理財總約定書修訂公告
說明
1. 本次修改的約定內容將自2013年7月5日起開始施行,實施前仍以原有條款之約定內容
為主。
2. 本次修改係依據「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約定書」及「滙豐(台灣)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理財總約定書」之約定,以至少六十日前之書面通知或在
本行營業處所明顯處或網站上公告其內容之方式,修改總約定書之條款。倘立約人不
同意本行之修改,得於六十日之通知期間,隨時以書面通知本行終止合約、與本行之
各項存款往來、其他交易及服務事項,並配合本行辦理終止手續;倘立約人未於前項
期間內終止,仍繼續與本行進行各項存款、交易與服務事項之往來時,則視立約人業
已同意此等修改。因「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約定書」及「滙豐(台
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卓越理財總約定書」所修改條號及條款內容一致,故僅顯
示修改內容如修訂比較表。
3. 本行此次總約定書之修訂以本公告為主,若您對此次修訂有任何疑義,歡迎您致電各
分行或本行24小時電話理財服務專線(02)807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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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撥冗閱讀本次條文修訂比較表。
(我只列出「調整/變更後條文」)
立約人茲就其於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行」)開設之各項存款帳戶
、信託或其他帳戶往來及有關交易、服務事項,與本行簽訂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總約定書(下稱「總約定書」),同意在各適用之範圍內遵守下列各項規定,並應於
使用各服務前,依本行規定向本行提出申請:
壹、一般約定事項
十七、終止:
除定期存款或總約定書另有特別約定,其終止解約另依相關法令及有關約定處理外,本行
與立約人均得隨時終止總約定書下之各項往來關係,包括但不限於立約人之帳戶連續六個
月平均餘額為零之情形等。若立約人之帳戶尚有餘額,本行得先以存款餘額抵償立約人對
本行之各項債務後將存款餘額返還立約人,如終止支票帳戶時,立約人並應將其未用支票
退還本行。立約人就存款帳戶之終止,不得對本行為任何之主張或請求(包括但不限於已
簽發之支票因帳戶終止而為未獲兌現所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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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存款約定事項
九、利息給付:
(一)新臺幣存款帳戶之利息,依一年365天計(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均依實際天數計算)
,並依下列方式給付:
1. 活期存款利息:按本行牌告利率計算,每日單利計息,於每月結算付息一次,並於次
營業日計入本金。又每一新臺幣活期存款帳戶每日餘額未達起息點新臺幣一萬元(含)
者,本行將不予計算當日存款利息。以自動化設備(ATM)或網路銀行等方式於營業時
間外(含假日)辦理現金、轉帳及匯款存入之活期存款,皆於存入當日開始計息,並
以當日下午九點為切換點。
2. 定期存款利息:定期存款將依存款期限按存入當時本行牌告利率按實際存款日數計息。
立約人得要求按月付息或到期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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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靜止戶:
立約人於本行存款專戶內任一帳戶若無任何立約人所為之交易記錄長達二年者(支存帳戶
則為一年),本行得自動將該帳戶轉入靜止戶。轉入靜止戶後,本行得暫停提供該帳戶之
金融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寄發對帳單及帳戶相關資料等。本行就該靜止帳戶將不再收取帳戶
管理費,其利息之產生與入帳方式與一般帳戶相同。
立約人除透過24小時電話理財服務及臨櫃方式外,立約人不得以其他方式提款(包括轉帳
),靜止戶透過上述提款後,方回復至一般帳戶。
本行得隨時終止與靜止戶立約人之存款關係,並逕行關閉該帳戶,若該帳戶中仍有餘額,
本行得無息保管至立約人領取之日止。
(以下條文刪除)
[特別列出以下條文刪除內容]
(二)滙豐整合專戶
1. 立約人於本行上開專戶內任一帳戶若無任何立約人所為之交易紀錄長達二年者(支存
帳戶則為一年),本行得自動將該帳戶轉入靜止戶,轉入靜止戶後,本行就該靜止帳
戶將不再收取帳戶管理費,除透過24小時電話理財服務及臨櫃方式外,立約人不得以
其他方式提款(包括轉帳),靜止戶透過上述提款後,方回復至一般帳戶。本行得隨
時終止與靜止戶立約人之存款關係並逕行結清該帳戶。
2. 利息之產生與入帳方式
轉入靜止戶之活期存款帳戶,若帳上餘額未達新臺幣(或等值)五千元者,本行將於
該帳戶轉入靜止戶之次月開始不予計算存款利息。於轉入不計息狀態後,無論之後帳
戶餘額是否達新臺幣(或等值)五千元,均不予計息,但若立約人透過24小時電話理
財服務或臨櫃方式重行啟用該活期存款帳戶,本行將回復計算存款利息。
3. 對帳單之寄送
若專戶內所有帳戶均已轉為靜止戶,本行得暫停寄送對帳單。惟如立約人在本行仍有
房屋貸款、現金卡、支票存款、定期存款或信託投資等往來項目,本行將繼續寄送對
帳單。
[以上這一大段(二)滙豐整合專戶1.2.3.都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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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izabeth
at 2013-05-10T11:58
at 2013-05-10T11:58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3-05-11T13:52
at 2013-05-11T13:52
By Odelette
at 2013-05-11T17:47
at 2013-05-11T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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