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所得認定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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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在柬埔寨的臺商上班

薪水由臺北母公司匯入臺北的帳戶

而且公司還開扣繳憑單給我

不過我在報稅的時候都把網路上下載的扣繳資料篩除

改輸入在最低稅負那邊

然後就不用繳稅了

理由是因為

前兩年國稅局特別有說

公司若支付派駐海外子公司之員工薪水

費用是要被剔除的,所以我的薪水既然不是中華民國境內公司之費用

自然也不會是我 中華民國境內之所得

而且我實際工作地點也確實在境外

不知道大家覺得我的說法有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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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1-10-02
如果是母子公司關係的話,為什麼是台北公司付薪資給你?
Sandy avatarSandy2011-10-06
臺灣外派不少公司都這樣付錢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