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為台灣一A企業社之負責人
民國99年赴中國某B公司擔任短期顧問(一年期)
顧問薪資以美元計價,言明一個月9000 USD(中國稅後)
每月匯回台灣之銀行帳戶
某甲在台灣另有其他所得,但整年度合併後不超過NTD 500,000
請問,某甲以及A企業社該如何做節稅規劃?
已爬文
但對海外所得未超過600萬及基本所得還是不懂
以上謝謝諸位達人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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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99年赴中國某B公司擔任短期顧問(一年期)
顧問薪資以美元計價,言明一個月9000 USD(中國稅後)
每月匯回台灣之銀行帳戶
某甲在台灣另有其他所得,但整年度合併後不超過NTD 500,000
請問,某甲以及A企業社該如何做節稅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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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海外所得未超過600萬及基本所得還是不懂
以上謝謝諸位達人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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