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前陣子去澳門賭場玩的時候
突然想到如果在賭場贏了很多錢百萬港幣以上
(例如中了加勒比海彩金或是參加賭場的吸引顧客的活動
或者是在VIP房裡面的大咖)
我知道入境的時候外幣超過1萬美金(約77000港幣)等直現金需要申報入關
所以贏來的錢若是帶成現金則需要申報入關
那這樣之後這筆賭贏來的錢是否要在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時候
列入個人所得一起申報呢?
因為感覺如果不申報的話
入境的海關不是都會有申報記錄
這樣不是一查就可以查出你有逃漏稅?
也而且應向鍾海襪逤得金額不是] 屋 屋 [
還煩請此經驗或相關國稅局的專業人士來替小弟解答困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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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如果在賭場贏了很多錢百萬港幣以上
(例如中了加勒比海彩金或是參加賭場的吸引顧客的活動
或者是在VIP房裡面的大咖)
我知道入境的時候外幣超過1萬美金(約77000港幣)等直現金需要申報入關
所以贏來的錢若是帶成現金則需要申報入關
那這樣之後這筆賭贏來的錢是否要在申報個人所得稅的時候
列入個人所得一起申報呢?
因為感覺如果不申報的話
入境的海關不是都會有申報記錄
這樣不是一查就可以查出你有逃漏稅?
也而且應向鍾海襪逤得金額不是] 屋 屋 [
還煩請此經驗或相關國稅局的專業人士來替小弟解答困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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