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 理財

Donna avatar
By Donna
at 2009-03-19T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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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riue (好高的失業率!)》之銘言:
: b版主云:
: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  並不是不得討論」
: 筆者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 1.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這是法律,
:  就算版規不規定,未經核可的商品就是不能賣,
:  我想這點應當沒有爭議,而是共識。
突然想到,其實台灣法律沒有,大概也不會去規範到這些我正在進行的理財行為
1. 外匯保證金交易
2. 在美國網路券商開戶買美股
那這種狀況有違法嗎? 因為目前股版討論美股買賣和外匯版討論保證金交易可熱門了
當然從事這種交易台灣政府大概不會閒到去管這個
所以其實這些行為台灣官方根本沒有核可,但也沒明令禁止
而這種的投資者大多也都有一定的瞭解和風險評估
只是如果股票、外匯的交易行為可以討論,那另外一些不行,是差異在哪裡?
差異在"銷售"?差異在"佣金"?差異在"利益衝突"?還是只是主觀的覺得"不一樣"?
: 2.如果第一點是共識,就代表大家認同「未經核可,不得銷售」,
:  反過來說,未經核可之所以不得銷售,
:  正是因為「未經核可而銷售」屬違法行為。
:  無論境外保單或境外金融商品在其他國家的適法性如何,
:  或者商品本身好壞與否,違法就是違法。
:  一個違法的商品是否可以在公開的討論版上直言無諱,
我倒是覺得嚴格來說只有"銷售"這個行為違法,可是商品本身有沒有違法有待商榷
就像是槍,有明文規定這是違法的商品,可是有些藥品台灣未核可上市,但是自行購買使用違法嗎?
其實政府一樣只有管制"銷售"行為,但是如果民眾冒險服用,也無法可罰
:  誠如是否可以在網路上討論種植大麻的專業技術or生長歷程?
其實網路可以查到一大堆.....XD
:  我想這部分應該是很清楚的了。
:  要取得大麻種子的管道,可能還遠比取得違法境外商品要困難得多,
:  然而政府似乎比較重視會戕害健康與生命的大麻種子,
:  卻比較忽視唾手可得的違法金融商品,以及相關充斥網路的銷售業務。
: 大麻戕害國人身心健康,
:  而違法的境外商品就像水貨一樣,
:  有些性能或許不錯,但要由誰來把關跟保固呢?
這樣說吧!有多少人比較過台股和美股,然後知道台股的爛,所以投資美股?
有多少人比較過海外購買基金,成本支出遠低於台灣合法上市那些,所以不肯在台灣被當凱子?
政府把關,風險也是自負,但是問題是出事政府不鳥你,可是有把關卻一樣造就一堆爛商品
:  更遑論一堆假境外商品銷售,
:  行詐騙之實的假資產管理公司。
:  如騙得無辜民眾損失數百萬而自殺,
:  又與銷售會戕害國人身心的大麻有何不同呢?
我只是覺得如果討論這些境外商品也不可以,那是幫助了詐騙集團
有討論就會有比較,如果國內合法銷售商品真的好,也不用怕大家會去買海外商品
如果有討論有比較,自然詐騙商品在網路就會有資料提醒大家去防範
不然很多資訊地下化以後,資訊來源變成單方面的只靠違法銷售的業務提供,我想不會比較好
: 3.因此,基於上述兩點,b版主認為
: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  並不是不得討論」
:  這樣的說法並不正確。
:  從某種角度來說,網路上公開的討論空間,
:  如果有談論到涉及觸法的問題,
:  連這個版的負責人與站長等..都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
:  所以筆者個人淺見是,
:  雖然銷售與討論的空間有模糊地帶,
:  然而有些風險是連碰觸都沒有必要碰觸的,
:  尤其是牽涉到法律的問題,
:  應該更沒有灰色地帶。
法條在那邊,如果有人懂,清楚闡釋,怎樣做是違法的,就不要去碰
可是如果法律並未規範到,要怎麼做,大家可以討論,然後訂成版規
: 更重要的是,有討論,就會引發部分人士的興趣,
:  就算概率只有百分之一,卻也給了有心人士做手腳的空間。
:  禁止這樣的商品討論,不僅可以保護不具備專業知識的一般投資人,
:  也可以防止潛在的法律問題發生,可謂利己利人。
我倒是覺得有討論的話,大家會清楚知道這些商品優缺點在哪裡
畢竟理財商品本來就應該自己搞清楚再購買,如果公開討論,至少可以讓懂的人幫不懂的人提醒一下
不然哪天有不懂的人被推銷了爛商品,上來版上問,結果因為版規禁止討論
最後那個不懂的人下場會怎樣?如果業務能力強一點,可能又多一個受害者了
: 4.台灣有很多合法的商品應該就討論不完了,
:  刻意在公開的空間討論違法的商品,
還是老問題,銷售行為違法,可是商品本身真的有違法嗎?這我不是專業真的不知道
:  無論目的是出於討論或是置入性行銷等思維,
:  為了避免引發後續的問題,
:  禁止,應該是無奈,卻是最好的選擇。
: ================================
: 若版主自身的發言帶有情緒性,
: 是否能服眾?該如何說明執法的公正性?
: 也請版主三思..
: 以上 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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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09-03-21T16:44
基本上一旦產生糾紛的時候,就是買的無罪、賣的有罪咩!!= =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09-03-25T02:27
何況再問題發生的時候,客戶十個有九個是不理性的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09-03-25T12:20
保險有保險法...股票有股票法?
Jacob avatar
By Jacob
at 2009-03-25T20:41
證交法 我開始懷疑CFP板有CFP照的比例了
Sarah avatar
By Sarah
at 2009-03-28T03:08
非法的公司在這邊推銷 本來就不合法 ~~~
Xanthe avatar
By Xanthe
at 2009-04-01T03:24
講錯了 非法的商品在這裡推銷 抽不到稅管不到
誰當仲裁者??????? 連動債很多理專自己都搞不清楚
Yuri avatar
By Yuri
at 2009-04-02T09:22
捅出樓子 ~~~也不用負責 ~~~ 非法無法可管的 就不要推銷吧

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09-03-18T23:39
b版主云: 「另外 板規規定 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  並不是不得討論」 筆者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的: 1.未經台灣法令核可商品不得銷售,這是法律,  就算版規不規定,未經核可的商品就是不能賣,  我想這點應當沒有爭議,而是共識。 2.如果第一點是共識,就代表大家認同「未經核可,不得銷售」, ...

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Franklin avatar
By Franklin
at 2009-03-18T15:10
※ 引述《slighter (andlt;=幸福滿溢的某人^_^)》之銘言: 針對我前篇說的:買沒事,賣有事 再補充說明一下~ 敬告板上眾境外商品業務 不要以為客戶都像綿羊一樣溫馴 有些客戶的專業度跟機車度是你無法想像的 買的時候跟你裝傻說他知道這在台灣是買不到的 虧損的時候(這裡是指商品因市 ...

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09-03-18T11:24
※ 引述《trinity1103 (不信人間有白頭)》之銘言: : 資訊想要公開 : 該發行公司就該照台灣的法令規則來玩,該付出的成本不能省 : 不守法,沒被抓到是好運,被抓到就算他倒楣 是啊 而且說實在到境外買也不見得有稅務上的優勢 國稅局一定還是抓的到的 最近因為前總統的案子 很多大戶都 ...

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Andy avatar
By Andy
at 2009-03-18T03:16
※ 引述《slighter (andlt;=幸福滿溢的某人^_^)》之銘言: : 可以理性的討論嗎? 把事情了解清楚 對大家才是有幫助的 : 我分享我知道的部分 給大家做參考 市場上真的很多假基金 假商品 : 但也有很多是合法的 可以做的商品 被汙名化 : 其原因 還不是商場上的競爭 但 ...

本板想變成犯罪溫床?

Regina avatar
By Regina
at 2009-03-18T00:11
※ 引述《trinity1103 (不信人間有白頭)》之銘言: : ※ 引述《blendy (( ̄▽ ̄#) = ﹏﹏)》之銘言: : : 警告elvies請注意自己的發言 :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與觀點 : : 若不認同請以客觀的立場給予建議說明 : : 也能讓其他人可以學到更多 : : 而不是無意義的推 ...